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漳州台商投资区、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为履行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咨询、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等消防技术服务的从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部令第7号)《福建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实施细则》《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闽建〔201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漳州市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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