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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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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佛安办〔2023〕73号

颁布部门: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5-19生效日期:2023-05-19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佛山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以下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区、各部门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具体协调开展相关工作。5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联络员推荐表并扫码入群,5月31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二、请各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要求,从6月至12月,每月25日前向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报送在本地主流媒体曝光的1个“一案双罚”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典型案例。

  三、各区、各部门于6月26日前和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总结(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以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

  四、“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将通过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佛山应急管理”进行发布,请及时关注。

  附件:1.佛山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佛山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李漪琳、严淑琪,联系电话:82500590、82502529,电子邮箱:fsyjxc@foshan.gov.cn)

佛山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22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广泛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消地结合”推进安全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全社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促进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佛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三、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时间:2023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组织架构

  成立佛山市2023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市安委办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区安委办主要领导、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五、“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学习宣贯“我先行”。各级各部门要通过集中宣讲、培训辅导、座谈研讨等形式,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2.领导干部“上讲台”。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等形式,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论述的宣贯工作,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3.媒体宣传“齐行动”。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资源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宣传格局,宣贯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安委会“安全生产65条具体举措”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88条具体措施”,营造人人讲安全生产、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

  4.我为安全“献一计”。要通过新媒体发动公众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合作机制建设发表意见建议,优秀的文章(或调研报告)将在新媒体刊载。各级各部门要发动领导和干部职工、企业员工、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踊跃撰写稿件、建言献策。(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

  (二)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预热发动。

  5.视、声、图、文立体预热。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类平台向社会发布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内容和时间安排等信息,广泛动员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群众关注参与;要在市、区广播电视台投放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并在街道社区、电梯、商场、公交、地铁、高速、高铁、机场、港口、场站等终端显示屏推送播出;要在全市应急广播和市、区广播电台投放若干条普通话、白话的宣传口号;要制作主题宣传海报和标语,并广泛进行张贴、悬挂和全媒体推送,要在市内高速公路龙门架走马字幕、服务区和相关区域推送;要协调市内主要媒体APP投放开屏广告、内容发布、朋友圈推送等。(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6.结合工作协同预热。各级各部门要结合精神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普法、科普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主题活动、特色项目或教育平台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预热宣传发动。(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负责)

  (三)创新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等主题活动。

  7.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5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在线参加应急管理部统一组织的启动仪式,会后省指导办将向社会专题发布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信息。(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

  8.“全城点亮”活动。6月1日和6月16日,各区各部门同步开展全城点亮活动。各区各部门在本辖区和本单位所管辖的户外电子屏、公交地铁出租车宣传屏、楼宇广告屏、村居宣传栏、广播等同步滚动播放安全生产主题宣传片和口号标语;在显眼位置悬挂主题横幅;晚间18时,在全市地标性建筑区及三龙湾聚集区、东平河水道两岸、千灯湖环湖建筑、季华路沿线建筑同步点亮“安全生产月”主题口号。(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负责)

  9.应急志愿“爱心分享”活动。由市指导委员会设计、制作应急志愿“爱心分享”H5,全市应急志愿者通过H5将应急志愿服务的录音、视频、照片向全社会进行“爱心分享”,用行动传递安全,用爱心传递温暖,争当安全知识传播者和安全文化倡导者。H5将于6月1日在“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推出,各级各部门要同步转载推送,同时要组织、鼓励和发动应急志愿者广泛参与。(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配合)

  10.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市五区同步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扣主题同步组织,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提供安全宣传咨询服务。市安委办领导带队组成5个工作组,赴各区指导和参加咨询日活动。市指导办在禅城区设主会场,市、禅城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在现场设宣传咨询点。(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区安委办分别落实)

  11.“影动佛山”活动。各级各部门在本辖区和本单位所管辖的电子屏展播“十大逃生演练科普视频”和各级各部门推荐选送的安全公益科普优秀作品,提升公众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意识。(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12.“大家学应急”活动。由市指导委员会设计、制作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线上考试平台“学习强安”将在6月上线,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市民通过平台进行个人或组队线上考试,最终按考试成绩、答题时间、参与次数等指标,评选出积极参与奖、优秀组织奖、答题超人等奖项,总排名前8的队伍将参加市指导委员会组织的线下安全知识竞赛总决赛,同时国家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还开展“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网络知识竞赛、“逃生演练训练营”“自救福利大派送”等全国行活动,各级各部门要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2023年佛山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及重大事故隐患标准为内容,广泛组织发动本辖区和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及民众学习并参与到上述活动中。(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13.组织“佛山市安全知识竞赛总决赛”。6月下旬,市指导委员会组织“学习强安”活动总排名前8的队伍进行总决赛,决赛期间将对获得积极参与奖、优秀组织奖、答题超人等奖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颁奖。(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14.安全服务“齐行动”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聚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落实和企业安全风险防范水平的提升,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五带头”(即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组织职工学习重大事故隐患标准,绘制一张逃生路线图。各区至少举办一场安责险主题宣传活动,多形式提升安责险的社会知晓率。各有关部门要发动所管辖的服务机构、安责险承保保险公司、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专家服务、隐患排查、培训教育等系列安全服务活动,营造各行各业齐行动、齐参与、齐宣传的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15.“声动全城”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市指导委员会通过各村居应急广播“大喇叭”平台和佛山电台,每天滚动轮播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制作的安全宣传音频,让市民身边天天有安全提醒的声音。各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村居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常识,将安全声音传播到社区、农村和城市每一个角落。(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16.“安全校园”创建活动。各区和有关部门要聚焦学生安全防范和居家安全教育,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校园安全文化节”“开学(放假)安全第一课”、青少年安全知识和技能联赛、安全第二课堂、逃生和自救互救研学游学(夏令营)等活动,鼓励学校师生阅读一本安全应急科普读本,向学生、教职工和相关人员普及日常生活、道路交通、水电燃气、消防和防溺水等安全知识,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市教育局牵头,各级各部门配合)

  17.“安全为民”活动。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森林消防综合救援队进社区、进农村开展安全生产、火灾防御、防汛防台等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普及安全知识和防灾避险技能,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农村返乡创业人员、留守儿童、独居老人、伤残人士和待返城复工等群体的安全提示和咨询服务,结合农村防灾减灾“十个有”建设,利用乡村振兴科技下乡等契机,动员乡村开展一次农机安全技能培训,普及灾害应对和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线路、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知识。(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18.“安全下乡”活动。市指导委员会将委托流动电影放映队深入社区等播放安全公益宣传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宣传到基层、送安全到社区。各级各部门聚焦基层社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社区安全风险防范等环节,结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推动社区开展一次电动车充电安全自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火灾、地质灾害、防汛防台风等群众性科普宣传和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19.“送安到家”活动。市指导委员会在全市广电机顶盒开机页面上播放2023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海报,并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滚动字幕,让安全宣传走进千家万户。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普及,融合安全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有关内容,结合“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倡健康的家庭安全行为及生活方式,指导家庭加强安全防范,号召家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六、“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20.“我来当榜样”活动。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以“主播讲安全”的形式,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发掘优秀代表,积极配合市指导委员会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市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21.“隐患曝光”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围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巩固提升专项行动,非煤矿山、冶金、粉尘涉爆、环保设施等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违法行为整治,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上交通、自建房、城镇燃气、消防和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村级工业园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持续报道工作进展成效,同时结合执法警示活动,曝光一批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要结合“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查暗访”等工作,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持续宣传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通过举报投诉热线、平台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从6月至12月,各区、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至少在本地主流媒体曝光1-2个“一案双罚”或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典型案例。(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22.应急演练“齐参与”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有效管用的常态化全员应急演练、情景模拟、实战推演、逃生和自救互救。企业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开展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组织一次行业性事故实战推演;农村要针对气象、地质、洪涝和火灾事故灾害组织一次逃生演练;社区要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旅游景区等场所风险防控组织一次逃生演练;学校要针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地震逃生、防溺水和防踩踏事故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家庭要针对燃气安全、电动车充电安全和高层建筑火灾逃生等参加一次自救互救培训或逃生演练。各区要积极组织发动辖区应急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相关活动。(各级各部门分别落实)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认识,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参照市的做法,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精心落实,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考核到位。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做到定期沟通、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做到多个部门、一个主题,推动形成政策宣传常态化、科普宣传专业化、主题宣传联动化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情况占市对各区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宣传工作成绩的50%,对活动成效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将通报表扬。

  (二)加大宣传,确保安全有序。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因地制宜开展好各项工作,全力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要建立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按照市的要求,按时间节点报送活动进展、经验做法和总结材料。

  (三)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实效。各级各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在完成国家、省、市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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