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应急厅﹝2023﹞4号)转发你们,并结合省厅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规范》(湘应急﹝2022﹞114号)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规范格式。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标题、结构、字体、字号、附件等都要符合规定,做到科学、严谨、规范,不能自行其是、自以为然。
二要精炼内容。事故调查报告要对技术鉴定报告、管理报告以及应急救援报告等报告高度概括和总结,叙述清楚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发生事故时状态、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追究建议、防范措施等,不能简单堆砌、照抄照搬。
三要表述对应。做到“三对应”:原因分析和定性要对应,直接原因不能以客观因素代替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与处理档次要对应,责罚相当,不能出现责任小、处理重或责任大、处理轻等情况;整改措施和暴露的问题要对应,不能套话空话、无的放矢。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