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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化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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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成应急函〔2023〕44号

颁布部门: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3-03-31生效日期:2023-03-31

各区(市)县应急局:

  为贯彻落实应急部、省应急厅印发的《深化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市应急局制定了《深化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成都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31日

深化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化工产业转移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深化工作成果,切实防控化工产业转移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对象

  纳入2022年整治范围的企业和项目。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2023年底前,项目安全设计诊断重点复核及整改完成率100%,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清单建立及销号完成率100%。

  三、主要任务

  (一)安全设计诊断复核。

  1.重点复核。区(市)县应急部门对未委托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以下简称甲级设计单位)诊断的项目(见附件1),按照安全设计诊断复核指南(见附件2)要求开展“全覆盖”复核,重点复核总图、工艺、设备及管道、自动化控制系统、公用及辅助工程5个方面30条重点关注项。复核不合格的企业要重新委托甲级设计单位开展安全设计诊断(2023年8月中旬前完成)。

  2.闭环整改。组织企业认真整改安全设计诊断提出的措施建议及各项交办问题隐患,确保整改到位(2023年10月中旬前完成)。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二)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销号。

  1.建立清单。区(市)县应急部门指导精细化工企业对照“四个清零”典型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排查,建立未清零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时限,并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提交(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

  2.整改销号。组织精细化工企业照单抓紧整改销号,有关整改结果备查(2023年10月中旬前完成)。

  3.执法检查。区(市)县应急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精细化工企业开展“四个清零”执法检查。对未按期清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特别是对于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的问题,加大执法问责力度(持续开展)。

  (三)开展专家指导服务。

  省、市应急部门将组织专家复核有关企业项目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及各项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抽查新建项目是否满足安全准入条件和相关管理制度要求(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市)县应急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统筹,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导调度。区(市)县应急部门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市应急局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对工作推动不力的,适时组织约谈。

  (三)建立长效机制。区(市)县应急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化工产业转移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安全监管,持续推动化工产业转移承接地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联系人:冯俊;电话:61885180。

  附件:1.纳入安全设计诊断重点复核企业名单

           2.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计诊断复核指南

           3.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典型问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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