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政管理局、园林管理局、审批服务管理局、乡村振兴局、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依据《水污染防治法》《黄河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银川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了《银川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同时拟定了《<银川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银川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2.《<银川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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