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斗门区政府:
为加快推进重点企业VOCs深度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 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22年珠海市工业企业VOCs深度治理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附件:2022 年珠海市工业企业 VOCs 深度治理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助实施方案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7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