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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 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 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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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安委办[2022]11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2-05-13生效日期:2022-05-13

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区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沪及地方国有企业、各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本市实际,就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市实际,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维护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为打赢大上海保卫战提供良好安全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二、活动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工作举措

  1.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要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培训辅导、网络课堂等多种活动,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向街道(乡镇)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要在系统内媒体平台、宣传平台开设专栏专题,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2年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应急管理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要广泛开展云课堂、云竞赛等线上活动,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强员工三级教育。要结合“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创建等活动,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要广泛发动员工,开展“安全金点子”“安全啄木鸟”“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鼓励市民群众通过12350、12345热线,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查处安全违法行为。

  3.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深刻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研究制定、扎实推进本市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一线工作者要互动讲安全。要把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贯彻落实和本市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查检查、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稳控安全形势,着力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点推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

  1.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的主题宣传活动。要充分认识学习《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活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要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等。要通过加强学习和宣传,做到安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2.进一步加强《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上海安全生产条例》,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提升执法能力,形成监管合力。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宣传短片、海报、研讨等方式,引导社会各方主体准确理解和掌握《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在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中向生产经营单位宣讲《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要求,扩大《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要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的宣传力度,结合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 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三)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月”的覆盖面和知晓度

  1.发挥主流媒体新闻宣传“主阵地”作用。加强沟通联络,引导本市各级主流媒体关注“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报道本市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展示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果。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中治理”等工作,报道本市打非治违和排查治理进展成效。聚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挖掘应急管理战线干部职工下沉基层一线先进事迹,加强典型人物、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讲好应急人故事,生动展示应急队伍的良好社会责任和精神风貌,弘扬上海应急职业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明查暗访等,集中曝光突出问题,倡导形成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2.发挥系统媒体安全生产科普宣传“主阵地”作用。要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宣传阵地建设,全方位展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官方微信微博作用,重点加强线上宣传,开展在线访谈和线上科普知识竞赛、科普场馆推介等,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科普宣传活动。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要加强报道和刊载相关科普活动以及科普知识。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和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创新形式,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前后,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区和本行业实际,以线上为重点,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有影响的公众人物、行业专家、媒体人员等,开展“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美好生活从安全开始话题征集”“新安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活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制作公益广告、海报、短视频、提示语音等,利用各传播载体集中推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消地结合,深入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项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发挥基层工作优势和安全宣传主力军作用,建立消地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资源统筹、力量融合和渠道共享,探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地见效。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和资源投入,结合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职工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各部门和单位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作用,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打造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的安全生产报道格局。要拓展社会面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文博场馆、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和高速路口、过街天桥等醒目位置,广泛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三)确保活动实效。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相结合,与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切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请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好的做法、特色项目、重要事项以及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于7月4日(周一)前,报送活动总结。

  附件: 上海“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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