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
根据国家气象局预测,2022年华中地区高温天数增多,强对流天气比2021年活动更强烈,短时强降雨和龙卷风等极端天气较为频繁,将给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带来不利影响。主汛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减少灾害损失,提升极端天气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和灾害科学防控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抓牢极端天气应对防范工作
(一)高度重视,迅速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各地住建部门要汲取2021年武汉“5.10”强对流天气、“5.14”龙卷风、郑州“7.20”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惨痛教训,进一步认清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相关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关键岗位同志要坚守岗位、加强调度,根据雷雨大风等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及规律,制定有效措施、摸清风险底数、落实工作责任、妥善防范应对。建筑业企业要建立极端天气防范应急处置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应急预案及措施及时启动和落实。
(二)畅通渠道,认真做好预警信息传递。要进一步完善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传递机制,畅通传递渠道,理清责任链条,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全省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承灾体数据信息共享交换,加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联合会商研判,完善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联动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加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预警信息传达至一线工作岗位和辖区项目参建单位所有人。
(三)强化履责,严格做好建筑施工现场快速应对。各地住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密切关注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报预警,充分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不良影响的预研预判工作。督促属地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及时接受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按要求做好应对处置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接受和传播各种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要督促各建筑工地按照防范要求快速应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从严从紧执行停工停产撤人等有关规定。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省厅和省气象局联合印发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指南》,并配发宣传科普视频等资料,为各地各企业提供应急指导。各地要采取班前宣讲、自媒体推送、大屏播放、循环广播等多种形式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应对措施普及。要迅速将应急响应的要求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县市区、每一个企业、每一个项目,尤其是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三、突出重点,加强风险管控和应对防范
(一)加强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施工安全风险辨识。各地要督促工程项目各参建单位重点从施工作业风险源分析极端天气下可能发生的灾害种类和事故类型,建立大风、高温、暴雨、暴雪、雷电等5类以及其他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下施工安全风险源清单,明确风险管控责任部门和人员,重点防范如下风险源:
1.大风天气:
1)户外高处作业、吊篮施工作业,外墙板块材料、幕墙构配件安装以及钢结构、金属屋面安装等;
2)建筑起重机械附墙装置、起重吊装、起重机械安拆;
3)焊接、切割等动火作业;
4)脚手架和模架支撑体系的搭设与拆除作业;
5)临时建筑的安装和拆除作业,生活区办公区临时用房、施工现场围挡(围墙)。
2.高温天气:
1)现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作业时间安排及作业强度;
2)轨道交通暗挖施工、密闭空间模板拆除、污水池、污水管网清淤作业等有限空间作业;
3)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食堂和污水排放点卫生防疫;
4)动火作业和现场消防安全。
3.暴雨或持续强降雨:
1)深基坑、沟槽支护结构;
2)脚手架基础、起重机械基础;
3)沙袋、挡水板、发电机、排水泵等防汛物资储备;
4)高大机具防雷接地系统、临时用电系统;
5)施工现场排水设施;
6)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影响。
4.暴雪及低温:
1)现场作业时间;
2)攀爬防滑、现场道路及通过面冰霜积雪;
3)临时用房用电设备及取暖设备;
4)现场消防安全;
5)临时结构、防护棚、办公室及生活区屋面积雪。
5.雷电:
1)外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和在建工程避雷接地装置,施工机械和照明装置保护接零装置;
2)户外作业和室内带电施工;
3)大树、塔吊及广告牌易发生雷击损毁坠物;
4)易受雷击影响高压电线、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外架、金属门窗、钢结构框架等金属装置;
5)无防雷装置或者防雷装置不完备的电器及通讯设备。
(二)制定完善应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专项施工方案。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明确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下施工内容及控制重点、施工准备、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要点及措施、应急预案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生产、成本等部门审查专项施工方案中的管控措施,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并组织落实。
(三)狠抓应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施工单位按照应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按照任务清单和具体措施,确定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任务时间节点,按照项目化方式抓好防范极端天气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任务的组织实施,务必在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到来前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建设、监理等单位应加大各项施工安全措施跟踪检查,各地住建部门应定期通报属地施工现场的应对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不定期开展检查督查。
四、强化督导,压实极端天气应对责任
(一)开展巡查检查。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建立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通过明查暗访、联合执法、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施工现场重要部位、风险隐患点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类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各地住建部门应将应对极端天气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和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相结合,深入开展巡查检查和层级督查。要仔细检查工作开展部署情况。重点检查预警防范机制是否建立,预警信息接收和传递是否专人负责,是否开展极端天气应对培训和应急演练。要认真检查现场巡查和监测工作落实情况。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对现场进行实时巡查,检查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第三方监测的深基坑、高大模板、盾构、超规模钢结构吊装等危大工程,要加大监测频次,密切关注监测数据的变化趋势,发现险情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处置。要严格检查防护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应按照《指南》要求,在极端天气条件下,采取必要的停止作业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施工工序,确需作业的应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必要的防护保护措施。要重点关注现场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人身安全,对于不适合作业的特殊人员要及时调整作业岗位。要及时清理停留在施工现场及周边涉及危险区域的人员,避免引发次生灾害。
(二)及时消除隐患。要以预防为主,统筹推进,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保持良好作业条件,切实加强极端天气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消除问题隐患。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问题清单,采取坚决有力措施整改,逐一销号,坚决避免伤亡事故发生。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组织不力的,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充分发挥督查检查震慑作用,发挥查处一批、震慑一片的作用。
(三)落实企业管理责任。各地要督促企业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工作组织领导,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和现场项目部安管人员必须严格到岗履职,对企业在建全数项目现场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各施工现场总包单位要加强极端天气防范安全生产教育,将不良气候和极端天气防范措施等落实到现场全部参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作业队,强化应急演练。各劳务班组要坚持班前喊话和安全交底,让每一名务工人员熟知极端天气作业风险,熟悉应急避险措施、疏散路线、安全避险点,熟练紧急撤离方式,确保生命安全。
(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值班值守。极端天气及预警期间,各单位应按照预警响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带班工作制度,发现隐患和险情及时处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岗值守带班,密切跟踪天气情况及发展趋势,紧盯各类质量安全风险状况和防范重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各有关单位应进一步落实领导机构和应急力量,进一步熟悉和演练各类预案。要建立和完善应急抢险队伍,足量储备抢险救灾物资,适时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能够第一时间迅速到位、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发生的险情、灾情、事故以及抢险、善后处理等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坚决杜绝漏报、迟报和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