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确保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行为,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实现依法科学监管,有序推进分类分级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函〔2017〕150 号)、《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粤应急规〔2021〕4 号)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部署以及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特编制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监管、提高效能”的原则,努力在改革创新、精准执法、分级监管、源头防控、系统治理等方面下功夫,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大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防范与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四个不发生”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四个确保”的目标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奋力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以及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稳定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编制 2022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科学指导广州市应急管理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依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关情况实施依法监督检查,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科学履职;规范细化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重点领域、监管对象、检查范围、完成时限、检查频次等要求,促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相互衔接,避免在监督检查对象、内容和时间上重复或者监督检查缺位;严格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精准”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突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行“一线三排”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努力转变执法观念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杀手锏”作用,强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防控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目前,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数为 98 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内设机构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数为 24 人,实际到位 24 人。据此,核定纳入 2022 年度执法工作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 24 人,占在册定编人员的 100 %,其中:审批处 3 人、新闻宣教处 3 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5 人、安全生产基础处 5 人、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 8 人(详见附件 1.2)。在组织开展具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需选派行政执法人员时,可以从局机关内设处室在编公职人员且考取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中统筹选派。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2 年全年共 365 天、有 53 周,有 11 个法定节假日。法定工作日=365-105-11=249 天。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249 天)×执法人员数量(24 人)=5976 天。其中:审批处 747 天、新闻宣教处 747 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1245 天、安全生产基础处 1245 天、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 1992 天。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和备案;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工作预计占用的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和事项预计占用工作日。
参考市应急管理局(原市安全监管局)前三年统计平均数,并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 2022 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 2861 天。其中:审批处 396 天、新闻宣教处 470 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650 天、安全生产基础处 600 天、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 745 天。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5976 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883 天)-非行政执法工作日(2861 天) =232 天。其中:新闻宣教处 8 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72 天、安全生产基础处 80 天、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 72 天。
四、重点检查安排
根据《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暂行办法》关于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并结合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和 2022 年度本局重点工作安排,拟在 2022 年度组织对四类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下 7 项重点(共 52 家,名单详见附件 1)监督检查行动,重点检查安排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为 67.53%。具体安排如下:
(一)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
1.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场或者排土场边坡高度 200 米以上的露天矿山、尾矿库中的头顶库、高压高含硫石油天然气开采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1 家)
重点区域:花都区;
重点单位: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矿山;
所属行业领域:非煤矿山;
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 2 次;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
时间安排: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
2.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加油站、涂料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除外)、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含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工贸企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34 家)
重点区域: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
重点单位:东曹(广州)化工有限公司、建滔(番禺)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东申星化工有限公司、广州赫尔普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华达石化有限公司、广州市宝俪涂料有限公司、广州市标榜汽车用品实业有限公司、广州洪安漂水溶剂有限公司、广州联油能源有限公司、增城市百事特助剂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广州龙沙制药有限公司、增城市金泰丰燃油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小虎岛油库、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华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福达石化储运有限公司、广州元亨仓储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州石油分公司花都油库、空气产品(广州)电子气体有限公司、广州小虎岛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广东万纬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广州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乐金显示(中国)有限公司、乐金显示光电科技(中国)有限公司、粤海永顺泰(广州)麦芽有限公司、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广州忠信世纪玻纤有限公司、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广州华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广州海霸王食品有限公司、广州磨碟沙冷冻厂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领域:冶金;
所属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工贸;
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负责处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安全生产基础处;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重点单位: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重点区域:黄埔区;
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1家)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4.粉尘作业场所3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2家)
重点区域:增城区、从化区;
重点单位:司米厨柜有限公司、广州百利文仪家具有限公司;所属行业领域:烟草、轻工;
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二)上年度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10万元以上或二次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10家)
重点区域:海珠区、番禺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重点单位:广州市邦裕石油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智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运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嘉鑫装饰有限公司、广州市格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广州骏马皮革制品有限公司、广西稳升织造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劳安职业安全事务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石基供销社第十七废旧物资回收站、广州市信雅金银制品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领域:化工、地产、服务、制造、工贸等;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负责处室: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2家)
重点区域:从化区;
重点单位:广州市顺兴石场有限公司、广州市银象石材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领域:非煤矿山;
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四)涉及试生产、复工复产、中介服务机构、投诉举报、行政审批等其他需要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2家)
重点区域:白云区、番禺区;
重点单位:广东科旭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广东格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领域:服务;
计划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五、一般检查安排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广州重点行业领域的分布状况和安全生产监管特点,拟采用“双随机”抽查方式对下列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共25家)开展一般检查,一般检查安排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占比为32.47%。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存储)等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
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2家;
所属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
负责处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2家;
所属行业领域:烟花爆竹;
负责处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三)近两年发生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
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3家;
所属行业领域:工贸、危险化学品等;
负责处室: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四)市属以上企业总部监督检查行动
检查区域:全市;抽查数量:4家;
所属行业领域:轻工、机械、商贸等;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五)涉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2家;
所属行业领域:轻工;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六)涉液氨使用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1家;
所属行业领域:轻工;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3家;
所属行业领域:服务;
负责处室:新闻宣教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八)涉及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且被查实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
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2家;
所属行业领域:轻工、危险化学品;
负责处室: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九)从事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行动
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1家;
所属行业领域:服务;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
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十)“安全生产月”、传统节日以及季节性安全防控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检查区域:全市;
抽查数量:5家;
所属行业领域:矿山、机械、轻工等;
负责处室:安全生产基础处、执法监督和调查评估处;时间安排:2022年12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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