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宣传网信局、改革发展局、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党群工作部:
《河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已经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民政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应急管理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 河北省总工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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