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7号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规范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编制工作,现批准《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公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HJ 1187-2021)。
本标准自2021年1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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