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迎百年华诞创平安天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迎百年华诞创平安天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津安生〔2021〕6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5-27生效日期:2021-05-27

各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全力确保建党100周年之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安委会安排,市安委会办公室起草了《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天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经市领导审批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言金明;联系电话:28051681)

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天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力确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安委会决定从6月5日至7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迎百年华诞 创平安天津”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四铁”“六必”要求,推动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地落实,全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二、整治重点

  本次行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近期正在开展的地下管线、燃气、铁路沿线专项整治等工作,在抓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1个专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突出以下8方面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巩固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工作成果,持续开展硝酸铵等专项整治,开展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为重点的“一防三提升”工作,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消地联合”监管机制,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推动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夹带、非法储存、非法处置等行为。

  (二)道路和水上运输方面:全面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团雾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事故隐患;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载超航区航行、长期脱管、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客,以及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重点强化危险货物非法运输整治,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重点环节,集中排查整治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天津港等非法藏匿、夹带危险货物运输等突出隐患问题。

  (三)建设施工方面: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挂靠行为;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组织施工,特别是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施工现场、生活区,易燃物品存放区,活动板房、仓库及配电设施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事故隐患。

  (四)燃气方面:严格落实《市城市管理委 市应急局关于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整治城镇燃气管道气企业、农村“煤改气”企业、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企业、LNG经营企业安全防范措施、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燃气站无证经营、违规充装,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使用等行为,餐饮店、居民等燃气使用场所液化气钢瓶、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五)消防方面: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地铁、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城中村、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大型仓储物流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六)地下管线方面:对全市供水、排水、中水、通讯、供热、电力、油气、工业管线等所有类型地下管线全面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刮篦式专项整治,充分利用专业技术机构和专业探测装备,对施工现场附近地下管线进行细致探测,制作地下管线分布图;全面排查路面施工隐患,对施工队伍开挖路面的相关手续、保护措施进行检查,深入评估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坚决做到处理“零容忍”、整改“零放过”、隐患“零遗留”。

  (七)特种设备方面:在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开展全面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使用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排查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配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等情况。重点整治液化气瓶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未定期维护保养,未严格落实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严格进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和充装超期、报废气瓶等问题。

  (八)铁路运行安全方面:重点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治理“回头看”检查,严查铁路沿线硬、轻飘物,树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及铁路运行安全现象是否反弹、严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管控、严查铁路危险货物运输是否安全、严查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专项治理是否到位、严查铁路道口管理工作是否到位、严查铁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控工作是否到位、严查“双段长”工作机制是否全面落实、严查是否建立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联席会议制度、严查针对恶劣天气的联动处置举措是否健全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实际成效中。主要领导要挂帅,负责组织制定本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建党100周年之际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每周听取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分管领导要出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带队对所分管行业领域开展不间断的检查、督查。相关部门要齐上阵,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全力组织、推动、监督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采取非常手段,严守安全底线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建党100周年之际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采取非常手段,严守我市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舆情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危及首都安全的突发事件等安全底线。对安全风险等级高、影响大的风险隐患,要采取党政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企业人员包保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对“7·1”前后无法保障安全生产的企业、车间、点位、设备等,要依法依规采取暂时限产、停产、停业、停用等安全防范措施;对“7·1”前后连续生产的企业,要责令落实领导现场带班,班组长全程盯守,安全管理人员不间断检查,特别要对危险作业实施现场管理,严密防范事故发生。同时,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险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允许第一时间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三)严厉执法监管,严肃追责问责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严格按照“四铁”“六必”要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不搞下不为例,坚决杜绝执法中的好人主义。要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该上限处罚的绝不姑息迁就,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手下留情,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绝不心慈手软。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排查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认真、不负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组织不力的,要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严肃处理。

  (四)加强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确保建党100周年安全稳定的重大意义、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要畅通举报渠道,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开展“安全生产津门行”活动,重点报道隐患整改情况,宣传整改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经验做法,加强问题隐患和反面典型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五)做好督导检查,推动落实见效

  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成8个督导推动组,对16个区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11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牵头部门进行督导推动;市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4个督导推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局级领导带队,对11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配合部门进行督导推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同步组成督导推动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情况、企业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促一般隐患立即整改、较大隐患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反弹隐患持续整改,确保隐患清零见底。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于6月10日前将整治方案、7月10日前将整治总结,每周四17时前将上一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zhxtc@tj.gov.cn)。

  附件:市级督导推动安排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言金明;联系电话:28051681)

同地区相关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
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口诀》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同行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版)的通知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9年修订)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