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市应急局关于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的通知

市应急局关于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21-03-19生效日期:2021-03-19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2021年2月26日16时19分左右,位于湖北省于仙桃市西流河化工园区的湖北仙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化物精制车间复产复工过程中发生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2月27日21时30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粘胶长丝生产过程中突然停电,造成排风设备停止工作。23时10分左右,新原液车间员工在恢复供电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中毒。3月6日10时30分左右,我市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聚氯乙烯分厂在更换传送带过程中,1名员工头部受伤,送往第五中心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3月15日,广东省茂名市茂名石化乙烯分部顺丁橡胶生产装置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

  近期全国相继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危险化学品企业政治站位不高,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淡漠,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集中攻坚之年,在此关键时期,市应急局向危险化学品企业发出安全警示提醒函。请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由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逐条逐项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深入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严格按照“四铁”、“六必”要求,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绝不姑息纵容。

  附件:安全警示提醒函

  2021年3月19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市城市管理委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
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
关于印发《天津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天津市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清洁取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仓市中心城区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襄阳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清远市“十四五”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方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清远市属、清远高新区、清城区、广清产业园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点》《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口诀》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手册》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
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