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委制定了《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进行部署安排,进一步细化方案各项工作要求,逐项明确责任,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力度,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1月20日
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个别地区仍有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风险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首都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期。冬春期间,雨雪、低温、大风等极端天气频发,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时有发生,春节前后人员安全意识容易出现思想松懈等事故诱发因素相互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力确保我市春节和“两会”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可控,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适度从严从紧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抓紧抓实各项责任措施,坚决筑牢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屏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力压减一般事故。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组织领导
各区住建部门、各集团总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疫苗接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各单位要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疫苗接种和施工现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计划,确定分工和负责人,建立工作对接推进机制。提前筹划复工复产工作,制定返乡、留京、返京工作方案。合理安排从业人员错峰有序离京,提前制定返京工作计划,做好劳务用工储备方案。加强从业人员复工对接服务,鼓励通过组织专车等方式提供点对点返京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
各单位要从严落实冬季施工现场常态化防控“十项措施”,开展返乡复工“十五项工作”,关注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及时传达贯彻新要求,执行落实相应措施。提倡从业人员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非必要不聚集,采取激励措施倡导就地过年。根据国家发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情况,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实时全面筛查风险人员。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京人员需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严格落实观察措施。春节期间连续施工项目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风险监测预警,连续施工及停工项目从业人员和留守人员必须已完成疫苗两次接种。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引导,确保已接种疫苗的人员春节过后能够如期返岗。
(三)进一步加强冬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各单位应全力抓好冬期施工的薄弱环节,加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人员管控。建设单位应履行安全质量管理首要责任,牵头组织冬期施工安全质量风险管控,全面统筹协调冬期施工各项工作并组织联合检查,不得提出不合理的大幅压缩工期要求。施工单位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部位,按照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冬期施工安全质量培训,强化施工工期、施工部署、回填土、地基基础、混凝土强度、高支模、装配式、小构件等各方面关键环节的管控。监理单位发现存在混凝土和地基土受冻等影响主体结构安全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要求停工整改。
(四)进一步加强停复工自查报告制度执行
节日期间停工的工程,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确保停在保障施工安全的部位。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停工前按时将停工报告、值班表报属地安全监督机构。恢复施工前,建设、总包、监理单位要保证所有管理人员数量满足施工实际并符合规定。建设单位要组织五方责任主体进行自查并整改合格,现场达到安全生产条件。
(五)进一步加强连续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春节和“两会”期间连续施工的工程,要保证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到位,建设、总包、监理单位确保现场管理人员数量满足施工实际并符合规定。建设单位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现场安全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整改合格分别形成自查表。建设单位于施工前2日内,将假期施工前的自查情况、总包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表报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强化对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危大工程管控,加强对深基坑稳定性的监测。强化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保护,防止发生破坏地下管线事故。抓好防风、防火、防冻、防滑、防坍塌、防触电、防高坠、防爆燃、防中毒、防疫情等“十防”工作措施,做到不发生疫情、不亡人、不塌方(陷)、不高坠、不触电、不冒烟、不扬尘、不违章、不扰民、不盲目抢工“十不”工作要求。
(六)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动火审批、临时用电管理等制度,确保消防设施配备齐全、临时消防系统运行正常、特种工持证上岗、安全网及保温材料符合阻燃性要求,增加人力物力,加强巡查,严格落实生活、办公区用电管理规定,确保电动车停放及充电安全。对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和交底,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和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器老化短路、私拉乱搭、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及时清理清运建筑垃圾、施工废料、枯草落叶,做好木材、保温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的苫盖和隔离,严禁在建筑内部存放可燃、易燃物。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处置能力。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做好内部教育培训和对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明确建筑工地及其周边禁放要求。
(七)进一步加大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
各单位要压实压牢自身责任,落实好《北京市住建系统2020-2021年秋冬季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京建发〔2020〕370号)。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项措施”“门前三包”“满眼绿”等常规动作要规范到位,不打折扣,根据天气情况落实扫雪铲冰责任。停工期间指派专门人员做好苫盖等措施的检查、维护工作。高度关注及时响应空气重污染预警,严格落实预警措施。假期期间,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大检查力度,充分利用视频监控监管资源,结合现场检查,实施全覆盖监管。
(八)进一步加强对留守从业人员人文关怀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做好工地留守人员和春节不停工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和服务,让无法返乡、身在他乡的从业人员体会到节日温暖。企业主管领导要带队深入项目做好留守从业人员普查摸底,摸清他们的生活、心理状况,针对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帮扶。可视情况组织开展培训教育、精神关怀、困难帮扶和走访慰问等送温暖活动。做好工作生活保障,满足从业人员合理的生活需求,确保生活区取暖设施有效,餐饮安全可口,严防食物中毒。
(九)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责任落实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各单位领导干部要主动担责、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链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春节和“两会”期间,参建单位的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明察暗访确保各级单位均有人员在岗值守,亲自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在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集团、公司主管领导要指导在京项目全面排查风险和隐患。连续施工的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员必须到岗履职。
(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
春节“两会”期间,各区住建委、各集团公司、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应严格遵守应急值守工作纪律,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班制度,落实在岗、在职、在责要求。各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制定春节“两会”期间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统计留守人员名单,明确每天的应急值守人员和值守电话,公开突发情况应对流程和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应急值守人员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重要会议保障等重要时期,项目主要负责人要在岗值班。各单位要深刻吸取山东栖霞金矿爆炸事故教训,严格遵守《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情况后,施工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区应急管理和建设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迟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将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落实好。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认真组织,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夯实各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集团、总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亲自带队检查,“两会”召开前检查范围要覆盖所有在京项目。市、区住建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两会”召开前,各区住建委执法机构要对辖区内项目组织开展全覆盖检查,市住建委执法机构在春节“两会”期间将进行专项抽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监督执法不严格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持续筛查检查,及时报送信息。市、区住建委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按照“不漏一人”的要求,持续筛查中高风险来京人员。检查、筛查信息按原渠道按时报送。1月31日前,各集团、总公司报送春节期间连续施工的项目清单、值班值守联系名单。“两会”结束后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以上信息报送至市住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邮箱。
(四)加强舆论宣传,严守工作纪律。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法规规定和工作纪律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要求。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春节“两会”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