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昆政规〔2020〕3号

颁布部门:昆明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9-04生效日期:2020-09-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为了维护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昆政发〔2001〕3号

  说明:与当前建筑技术进步、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改革的有关要求不符,应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二、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1号

  说明:与管理实际不符。上位文件依据,即《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7〕128号)已失效;引导资金来源(昆明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已于2017年停止预算。

  三、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7号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二十五条明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因此,昆明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设置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GB51038—2015)逐步进行规范。

  四、昆明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办法

  发文字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43号

  说明:与管理实际不符。应按照2009年以后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4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昆明市供用电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2019年)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凉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2024年修订)
庆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日照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