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 (市) 县级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 工业 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 (含分局) :
为加强我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有效防控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 (试行) 》 《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 和 《辽宁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办法 (试行) 》 等法律、 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了 《 大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实施细则》 (见附件) 。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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