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修改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相关内容调整涉及到的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先导区应在年底前完成本部门或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的调整,修订后的实施方案要报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区市县、先导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方案应同时向社会主动公开。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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