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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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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厦应急〔2020〕57号

颁布部门: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4-15生效日期:2020-04-15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总的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责任,搭平台、建机制、求精准、重创新,大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有序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 认真学习领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等系列采访实录,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任务分工,认真总结、按时上报贯彻落实工作情况。(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分别牵头)

  2. 加强业务学习。开展应急管理理论和业务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训词精神,以及《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人事处、法规处分别牵头)

  3. 深化主题教育。持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成果,在总结主题教育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纳入组织生活制度、在线学习交流等方式,抓好领导干部经常性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和党员干部常态化学习,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机关党委牵头)

  二、全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4. 加强内部防控工作。开展办公场所、公务用车消毒和管理,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报送本人及居住在一起的家属身体健康状况和接触武汉或湖北来人情况,保持队伍健康和战斗力。(办公室牵头)

  5. 落实联防联控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应对疫情指挥部任务分工,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扎实督导基层做好防控工作。及时收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每日工作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基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领域动态不少于30次。(办公室、协调处分别牵头)

  6. 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加强酒精等消杀类危化品企业安全服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坚持一事一处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协调处、危化处牵头)

  7.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协调指导和支持安能公司、曙光、蓝天等救援力量,加强防护物资、装备配备和队伍组织,做好应急救援和参与防疫行动的出动准备。(救援协调处牵头)

  三、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8.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突出房屋安全、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工业商贸、消防及森林安全、海上安全、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自然灾害10个重点行业领域,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定期收集各区、各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编发“简报”不少于6期。建立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整治成效督查评估和动态跟踪评价,将评估结果与各区、市直各部门本年度绩效考核成绩挂钩,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协调处牵头)

  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落实《厦门市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厦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厦门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三项制度,全年发布警示通报不少于2次,对生产安全事故或隐患挂牌督办不少于6起。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落实地方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施精准治理,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协调处牵头)

  10.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谋划。提请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季度防范会、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安全生产专题会等,研究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问题,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组织明查暗访,确保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开展对各区、市单列考核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业安”工程考核,及时发现指出存在的问题不少于21个,并督促整改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协调处牵头)

  11. 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对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市评价细则》,开展我市安全现状调研评估,全面摸清底数、了解差距;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以积极推进创建工作为抓手,组织全市安全风险评估、规划全市隐患源头治理;督促指导有关区政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做好防范工作。(协调处牵头)

  12.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梳理汇编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定实施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年度执法工作计划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不低于106家,发出执法文书不少于241份,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规则,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共同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法规处牵头)

  13.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考核;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法规处牵头)

  14.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加强安全管理,对易制爆企业监督检查不少于5家次;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落实“一体化”监管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不少于6次。结合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对纳入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00%随机抽查。结合信用平台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查询结果,为不低于50%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达标危险化学品企业延期采取“信易批”免现场核查的形式审批。深化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化评审单位评审质量管理,抽查评审单位评审达标企业不少于20家,监督评审单位评审质量;约谈标准化企业5家,督促企业对标整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标准化创建取得实效。持续推进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6个行业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工作,力争关闭1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危化处、基础处、法规处分别牵头)

  15. 做好重要节点安全保障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和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段,以及“两会”、春节、国庆、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贸易投资洽谈会、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等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牵头)

  四、全力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6. 推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建设。推动调整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调整充实成员单位、办事机构组成人员,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推进成立厦门市空中救援中心,会合厦门市海上搜救中心,建立协同指挥联动机制。(指挥中心牵头)

  17. 建立完善应急救援指挥体制。制定厦门市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响应,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健全应急指挥与处置体制机制,依法、协同、高效应对各种灾害事故。(指挥中心牵头)

  18. 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统一接入整合全市应急管理信息资源,形成监测预警“一张图”、指挥协同“一体化”、应急联动“一键通”,实现应急管理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和精准监管。基于信息资源规划及业务需求构建不少于4个应急基础信息主题库,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指挥中心牵头)

  19. 强化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进一步开展全市应急力量、应急资源、重大危险源等分布情况调查,完成5家市级专业应急队伍调查摸底,完善数据库;支持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发展,与2家主力应急救援队伍建立联动机制,强化快速应急响应能力;适时提出应急装备配备需求,推动应急装备更新配备,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救援协调处、监测减灾处、应急救援中心牵头)

  20. 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健全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部队抢险救灾突击力量的作用。(救援协调处、指挥中心牵头)

  五、全力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础

  21. 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市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监测减灾处牵头)

  22. 建立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市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推进我市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按照部署要求推动全市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指导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其中农村社区占2020年建成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总量的30%;全年提升、建设26个自然灾害避灾点。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开展第二轮巨灾保险工作。(监测减灾处牵头)

  23. 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水平。组织制定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森林灭火应急管理体制;落实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情灭火调度和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启动市级森林重大火灾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防治工作,严控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8‰。(防火处牵头)

  24. 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系,完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救援演练;统筹协调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救灾物资和救援队伍的防汛应急准备。(防汛抗旱处、指挥中心牵头)

  25.提升地震应急工作。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监测环境的保护,及时做好各类观测台站仪器设备的维修和管理,保障地震监测台网稳定运行,组织地震监测台站、地震观测点巡查检查不少于15次。紧密跟踪地震活动趋势发展,科学组织各类监测资料分析和地震趋势分析研判,组织地震趋势分析研判不少于7次。建成“厦门市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创新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方式,深入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指导防震减灾科普实践活动,发放防震减灾宣传资料,普及防震减灾基础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组织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16次。(市地震局负责)。

  26. 开展“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围绕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组织开展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三个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明确总体思路、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战略举措,确保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更加适应新时代要求,更加符合发展规律,更加反映人民意愿。(法规处牵头)。

  27. 开展应急抢险救援和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与专职救援队和专业救援队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组织10支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拉动演练;指导、联合相关区和部门举办市级应急救援演练不少于3场,检验、锻炼和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或重大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及时准确发布事故灾情信息,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和灾情救助工作。(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处、监测减灾处牵头)

  28. 贴近群众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传统主流媒体,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等开展宣传报道14期,广泛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工作宣传,精准运用各行业领域协会平台,向特定区域人群发送安全提醒,筑牢安全发展和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局成立一周年、应急救援演练等专项宣传,提升市民认知度和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技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家下基层、进企业开展“八进”宣传指导工作,促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法治观念。(人事处、法规处分别牵头)

  六、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

  29.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促进干部队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机关党委牵头)

  30.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正确的思想理论和舆论导向,加强对各类传播平台和活动的管理,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管控,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措施,牢牢掌握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机关党委牵头)

  31.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推进道德建设,努力开展文体活动,认真规范管理制度,注重提升创建成效,续加强与挂钩帮扶同安区布塘村的联系,推动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有力提升文明创建工作质量与水平。(机关党委牵头)

  32.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探索与高等院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定期组织应急管理部门开展专题培训,上半年联合市委组织部举办“厦门市综合应急管理与体系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干部队伍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开展有针对性教育培训,加快干部使用和培养,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人事处牵头)

  33.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合理编制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开展绩效管理季度分析,确保指标任务按时完成;规范开展内部督查督办,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办公室牵头)

  34. 加强综合治理工作。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参与推动全市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聚焦重点活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加强联动、管控风险,共同创建最具安全感城市。(办公室牵头)

  35.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落实“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要求,加强行政服务窗口管理,方便民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加强内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和分级分类精准执法,推进“互联网+监管”,提高执法效能。(法规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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