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目录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目录清单》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并环发〔2020〕33号

颁布部门: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0-04-08生效日期:2020-04-08

各直属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做好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规范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理念,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印发《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目录清单》,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目录清单》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8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太原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2024年修订)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太原)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贯彻落实“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太原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的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规定》的通知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