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应急管理部共同制定了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19年5月10日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1 |
4-07-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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