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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 972-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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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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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4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法律效力:行业标准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18-09-30生效日期:2019-0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电磁辐射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972-2018)。

  本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原信息产业部联合印发的《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kjs.mee.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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