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再开发利用工业企业场地环境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再开发利用工业企业场地环境监测有关事项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穗环〔2018〕160号

颁布部门: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18-09-05生效日期:2018-09-0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生态环境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环〔2018〕41号)以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府〔2017〕13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提升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相关活动中环境监测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委托的环境监测机构,从事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相关活动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检测能力应达到场地需检测因子的75%以上;2、实际检测因子应达到场地需检测因子的75%以上;3、实际承接有效检测工作量应达到场地检测工作总量(即所有样品检测因子个数的总和)的75%以上。

  二、从事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相关活动的环境监测机构须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测质量监督。在广州市设有获CMA资质实验室的环境监测机构,须接受我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测质量情况监督检查。未在广州市设有获CMA资质实验室的环境监测机构,场地责任单位申请备案时,须提交其CMA资质实验室所在地级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监测质量监督意见。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5日

  (联系人:高喆,联系电话:83203248)

同地区相关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018年修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综合管廊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林业碳普惠方法学(2024年试行版)的通知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在产工业企业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指引(试行)的函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版)的通知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9年修订)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行业相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深圳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更新版)的通知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辽宁省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条例(2019年修订)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的许可与监督办法
天津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
贵阳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修订)
无锡市物价局关于明确市区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