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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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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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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14号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法律效力:行业标准

应用分类:事故与应急类

颁布日期:2018-02-05生效日期:2018-03-01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8年第14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保护环境,防范环境风险,指导企业自主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确定环境风险等级,我部组织制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现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2018)。

  本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不再执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的附录A和附录B。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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