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已废止)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已废止)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

颁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法律效力:部门规章

应用分类:消防安全类

颁布日期:2015-08-04生效日期:2015-08-04

  备注:本法规已于2017年3月6日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已经2015年7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015年8月4日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同地区相关
关于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同专业相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告
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等16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
同行业相关
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2021年修订)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7年修订)
关于印发《中国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家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关于开展202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本)》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