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市质监总站、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目前,正值建设工程施工的黄金季节,一些工地为了抢工期,泥头车冒尖装载、带泥上路等现象又有所抬头,既污染了环境,又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城市公共安全及形象。为有效遏制泥头车的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
(一)驶离工地的泥头车不得冒尖装载(装载土石方后,车厢体密闭顶盖未呈水平状态的,一律按超高装载查处);
(二)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设施,泥头车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严禁泥头车带泥上路;
(三)无“档案号牌”或“档案号牌”缺失的泥头车不得进入工地从事土石方运输;
(四)工地出入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24小时不间断监控出入口情况,视频数据留存不少于1个月。
二、违规处理措施
对违反上述要求的,我局将责令工地立即整改,给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黄色警示一个月;再次违反规定的,责令工地停工整改,给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黄色警示三个月;第三次违反规定的,除责令工地停工整改外,给予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红色警示两个月,并将违规工地、单位和个人在媒体曝光,录入建筑行业诚信体系。
三、加强部门联动
在市泥头车整治办统筹下,我局将不定期会同交警、城管、交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信息共享机制,对其它部门移送我局的违规信息,一经查实,将按上述规定严肃查处。
欢迎广大群众对工地泥头车的违规行为向市交委、交警、住建、城管部门进行举报。
联系人:王宝玉、李衍航,电话:83788608、1390248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