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CN法规:2021年8月EHS重点法规解读
2021-8-1 11:11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720 |
评论:
0
|
来自:
EHS
摘要:EHS法律法规更新2021年8月
本期颁布的部分法律法规清单 Summary of some new released EHS laws and regulations
国家法律 National Laws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Administra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 安全生产 | 无 | 1、关于印发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的通知 2、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3、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五版)》的通知 5、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的通知 6、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7、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8、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 | 环境保护 | 无 | 9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10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 11关于“十四五”推进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入园及严控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通知 12关于加快补齐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提高污染治理能力的通知 13关于已登记新化学物质列入《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2021年第2批 总第8批)的公告 14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15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
安全生产 Work Safety
颁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 法律法规名称 | 2021/8/20 | 2021/8/20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修订) |
内 容 Subject |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 影响 Impact | 计划生育工作 |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企业应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 计划生育工作 |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 企业应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 女工保护 |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家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 |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女员工提供特殊劳动保护和补偿 | 婴幼儿照护、哺乳 |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 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 了解 |
颁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 法律法规名称 | 2021/8/9 | 2021/8/9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 关于印发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的通知 |
内 容 Subject |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 影响 Impact | 普通民众的佩戴要求 | 一、普通公众 (一)需戴口罩场景和情形。 1.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码头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 2.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轮船、长途车、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 3.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4.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 5.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 6.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 | 提醒员工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应佩戴好口罩 | 口罩选择及注意事项 | (二)口罩选择及注意事项。 口罩的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是保持其有效性的关键。建议公众选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并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7.建议家庭存留少量颗粒物防护口罩*、医用防护口罩备用。 | 了解 |
颁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 法律法规名称 | 2021/8/10 | 2021/8/10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
内 容 Subject |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 影响 Impact |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 二、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充分尊重工程建设周期的客观规律,科学确定工程建设时间节点,严防由于抢工期、超能力作业引发的施工安全隐患。 | 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 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 三、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的原则,强化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电力安全风险管控“周报季会”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风险,落实有效管控措施,并按要求通过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平台进行报送,确保各项风险可控、在控。 | 施工现场安全管控 | 四、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对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及危险作业的现场管控和旁站监护,切实履行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交底,杜绝冒险作业、野蛮作业和违章作业。要强化施工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 防汛减灾 | 五、强化防汛减灾工作。各参建单位尤其是水电项目参建单位要切实加强防汛减灾工作,从严落实汛期防汛各项措施要求,强化突发泥石流、山体滑坡、塌方、滚石、超标准洪水等风险防控;施工工地该停工的必须停工,施工人员该撤离的必须及时撤离,确保施工工地汛期安全。 | 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 | 应急处置 | 六、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要求进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严格执行事故(事件)信息报送规定。 | 疫情防控 | 七、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进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体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随时监控施工工地疫情变化,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
颁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 法律法规名称 | 2021/8/11 | 2021/8/11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 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
内 容 Subject |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 影响 Impact | 主要内容 | 修定后的指南,由原来65类增加到85类,在重点场所和单位方面,增加了对码头、口岸、棋牌室(麻将馆)、游船(观光船)、剧场、文化馆、体育场馆、奶茶店、教育培训机构、临时安置点等10类场所和单位的防护要求,同时,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对所涉及的重点场所和单位进一步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闭环管理”,强化了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清洁消毒和应急处置等措施要求。在重点人群方面,强化了机场保洁人员、境外和境内航班保洁人员、机场司机、机场公安辅警、机场装卸工人、一线市场监管人员、专业救援人员、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导游等10类重点人群的卫生防护要求,尤其是对境外航班和机场相关人员提出更加严格的防疫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疫措施的落实,指导相关行业特别是一线职业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疫苗接种、消毒等防护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修定后的指南,由原来65类增加到85类,在重点场所和单位方面,增加了对码头、口岸、棋牌室(麻将馆)、游船(观光船)、剧场、文化馆、体育场馆、奶茶店、教育培训机构、临时安置点等10类场所和单位的防护要求,同时,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对所涉及的重点场所和单位进一步强调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人、物、环境同防”“闭环管理”,强化了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清洁消毒和应急处置等措施要求。在重点人群方面,强化了机场保洁人员、境外和境内航班保洁人员、机场司机、机场公安辅警、机场装卸工人、一线市场监管人员、专业救援人员、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导游等10类重点人群的卫生防护要求,尤其是对境外航班和机场相关人员提出更加严格的防疫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疫措施的落实,指导相关行业特别是一线职业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疫苗接种、消毒等防护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
环境保护 Environment Protection
颁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颁发部门 | 法律法规名称 | 2021/8/20 | 2021/8/20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 |
内 容 Subject | 关键内容 Highlights | 影响 Impact | 违反 “三同时“制度要求的处罚 | 四、持续加大惩戒和督促力度 (一)依法处理处罚。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检查中发现“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等行为,除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外,还应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环保信用信息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 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将被记入环保信用信息平台,并向社会公开。 |
|
征稿要求
1. 稿件必须真实;来稿要求层次分明,结构严谨,数据可靠,叙述清楚,术语符合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 一般要求全称) 等均应准确无误。
2. 对于稿件中出现的专业术语、英文表述,要进行清晰易懂的注释;对于事件涉及的相关背景资料,尽可能全面详尽地提供。
3. 投稿请以电子文稿方式。投稿带有图片的,图片内容要紧扣事件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
图像分辨率至少应设为1024×768 像素。图片以JPG、GIF、PNG 格式作为附件发送,文件名为:主题by 姓名( 例如:**专家by 张三拍摄, 如不需保留图片版权可以不注明拍摄作者)。图片稿件需提供原始图片,请不要将图片粘贴在word 文档中,也不要将图片尺寸缩小。
投稿办法
邮件投稿: service@ehs.cn
来稿请写清作者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单位或住址和邮政编码。
投稿咨询电话: 86-20-22268286
如何获得EHS币?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