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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公布五大行业五十个霸王条款

2013-3-15 10:03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2136 | 评论: 0 | 来自: 大粤网
摘要:为帮助消费者识别霸王条款,避免在签订合同时陷入霸王条款陷阱,省工商局收集了包括通信、旅游、快递服务、供水供电和商业服务等五大行业常见的霸王条款,并列出处理霸王条款的有关法律规定,供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参 ...
  供水供电十大霸王条款

  “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属于霸王条款

  一:用水人逾期缴纳水费每日加收5‰的违约金。

  二:对计量水表因自然损坏造成的表停、表坏,供水单位向用水单位收取成本费进行更换。

  三:根据用水方实际情况,如需安装无负电压加压设备,应当由供水方统一负责采购安装。

  四:用水方月用水量达不到底度流量时,按底度流量收费,超过底度流量据实收费。消防准备用水月底度流量为150方。

  五:因供水设施损坏造成停水,使用方受到损失的,供水方不承担责任。

  六:供水合同存续期间,供水方有权入户对用水方用水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七:当用水方对供水方的水表准确性提出疑义时,应先交纳水表复查费,供水方负责复核和校验。

  八:用水人未按期交水费超过规定日期一个月的,供水人将终止供水。超过交费日期五日,供水方不再向用水方提供供水服务。

  九:用电人未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经供电方催告,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程序中止供电。(HSE资讯)

  十: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七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其赔偿。

  商业服务十大霸王条款

  “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属于霸王条款

  一:本酒店只提供车辆停放,不负损失责任;本宾馆只提供车辆停放,注意防盗,丢失自负。

  二:请您自行保管好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首饰等) 如有遗失,本酒吧将不负任何责任;请带好随身物品,如遗失本餐厅概不负责。

  三:不管是否使用过设施,会员费不会因任何原因作退款,会员卡也不得转借他人使用(次卡除外)。如经查获,即取消会员资格或有权没收此卡,如会员须转让他人使用者并支付20%转让费。

  四:“VIP贵宾卡”、“积分卡”上标示有“此卡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

  五: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促销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六:偷一罚十。

  七:取衣时间,不得超过一星期。超过一星期如有灰尘本店不办理重洗。8.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八:干洗前衣服被虫咬、烟火烧没发现,洗后出现上述现象,本店不负洗涤责任,属正常现象。 。

  九:逾期3个月以上未取衣物的,应视为消费者自动放弃对该衣物所有权的权利,经营者有权自行处理该衣物。

  十:顾客衣物逾期不取的,且超过保管期一个月,衣服的丢失本店概不负责。

  处理霸王条款的法律法规:最高罚款三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一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九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三)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承担的保证责任;

  (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五)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十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下列责任:

  (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法定数额或者合理数额;

  (二)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

  (三)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应由消费者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条: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

  (一)依法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HSE资讯)

  (二)请求支付违约金的权利;

  (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四)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五)就格式条款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

  (六)消费者依法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霸王条款常识普及

  问:什么是霸王条款

  答: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它是违法的格式条款。

  问:发现霸王条款怎么办?

  答:消费者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霸王条款,可以通过12315投诉,也可以直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反映。

  问:因霸王条款产生纠纷怎么办?

  答:可以依照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问:工商部门如何处理霸王条款?

  答:工商部门将依照国家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HSE资讯)

  问:消费者如何避免签订霸王条款?

  答:签订合同前,首先,要掌握相关的合同知识,了解法律规定;其次,如果是数额较大的合同,最好咨询有经验的人或律师。签合同时,一是要求经营者使用相关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二是要认真看清合同条款内容,对于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要高度重视,必须要求对方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三是尽量不要现行支付定金、押金,等合同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后再支付。签订合同后才发现霸王条款,可以通过人民法院主张将霸王条款撤销或者变更,如果该霸王条款存在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则主张其无效,在起诉之前最好和经营者协商一下,看能否协调解决,以减少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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