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S资讯: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发出了终止合同的通知,几名工人体检时发现肺部出现了异常,并被检查诊断为职业病观察对象,但工人还是为此失去了工作。近日,佛山皓昕五金首饰有限公司的4名工人将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南都记者了解到近日法院判支持工人诉请。而工资赔偿一案27日在佛山中院开庭审理。 肺部异常被终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初,高仕东、范光华、杨革、舒大文四名工人与皓昕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工作为“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种”。此前,这四人在皓昕公司工作多年,中途短暂离职。从当年6月至20 10年12月,四人被检查为:双肺纹理增多增粗紊乱,见散在小阴影,诊断建议定期检查。 2010年12月,公司向四人发出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被四人拒绝。当月,公司宣布,将于2011年1月停产,迁至清远。四人要求去清远上班,公司未同意,公司搬迁后,四人实际失业了。20 11年3月,四人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检查,诊断结论为职业病观察对象。(EHS中国) 法院判令皓昕继续履行合同 2011年8月,四人向禅城区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恢复劳动关系。法庭材料中,皓昕公司称之所以未注销法人主体,是由于公司尚有部分争议纠纷未审结而无法注销,公司实际上已经不可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庭了解到,皓昕在清远的公司仍在招聘工人。 近日,佛山市中院二审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双方劳动合同应延续至排除职业病、确认医学观察期间结束后才能终止。而另一个劳动报酬争议案件,27日下午开庭审理暂未宣判。 这一年,四个人都曾四处找工作,但“工厂入职一体检,谁要我们啊”。 [背景] 佛山皓昕五金公司曾在2005年到2008年,爆发两次职业病风暴,171名工人被确认为尘肺病,500多名工人肺部出现异常。去年11月底,12名工人要求追究皓昕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未获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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