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安健函〔2012〕1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了解各地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监管工作经验,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谋划明年重点工作安排,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开展,拟在北京召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现就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26下午至27日全天,会期一天半,11月25日至26日上午报到。 二、会议地点 北京西郊宾馆(地址:海淀区王庄路18号,总机:010-62322288)。 三、会议内容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监局汇报今年以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提出明年工作的主要思路; 2.讨论修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作业劳动保护条例》(讨论稿)、《用人单位使用高毒物品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设工程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讨论稿)、《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讨论稿)等法规规章草案。 四、参加人员与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1人。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1人。 五、其他事项 请于11月22日前将本单位参加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的代表报名表(见附件)传真至职业健康司综合处。联系人及电话:郦净,010-64463002(带传真)。 附件(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座谈会的代表报名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 2012年11月6日 【相关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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