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 "厦门PX项目"事件 厦门PX是个化工项目,投资逾百亿,但距离人口密集区过近,有环境污染之险。从2004年2月国务院批准立项,到2007年3月105名政协委员建议项目迁址,6月1日市民集体抵制PX项目,及至厦门市政府宣布暂停工程,PX事件的进展牵动着公众眼球;从二次环评、公众投票,到最后迁址,地方政府与公民百姓,从博弈到妥协,再到充分合作,留下了政府和公众互动的经典范例。 "港珠澳大桥停工"事件 2011年,香港66岁老太太朱绮华叫停港珠澳大桥,理由是环评报告不合格。 全长近50公里、工程造价逾700亿港元的港珠澳大桥将经过朱琦华的居住地。2009年8月,大桥香港段完成了环评报告,在经过一个月的公示并对公众意见进行补充环评后,香港环保署批准了这份环评报告,发出了允许施工的指令。2010年,申请到法律援助的朱绮华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司法复核,要求推翻环保署通过的两份环评报告,因为其没有评估臭氧、二氧化硫及悬浮微粒的影响。一年之后,朱绮华胜诉,法官裁定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环评报告不合规格,要求环保署署长撤销环境许可证,但随后环保署上诉成功,2011年12月14日,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填海工程举行动工仪式,延迟一年的港珠澳大桥香港段正式开工。 国外经验 一份清单与一项地方法律 美国有毒物排放清单要求全美所有工厂公开有毒物排放情况,根据这些信息建立数据库,公众可以从中查询全国各工厂的有毒物排放信息。一些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很有创意地使用了这些数据,从而帮助减少污染。有一项活动叫“记分卡”,就是把公开的数据输入到一个易于搜索的数据库,公众只需输入其居住地区的邮政编码,就可以知道他们居住地区周围有哪些工厂,了解这些工厂排放哪些污染物。这些民间团体还用通俗的语言解释为什么这些化学品是有害的,并提供相关信息。 在加州有一部80年代中期通过的法律,叫做《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此法的一项主要要求就是:如果某产品含有某些有毒化学品,则生产者必须在这一产品上贴上警示标签。这部法律的效果非常明显:在很多情况下,它促使生产者去除了产品中的有毒化学品,因为他们知道消费者肯定不愿意买标明含有毒物的产品。有毒化学品的使用也因此大幅减少。 两部法律在1988年通过后的10年,260种已知的致癌物和毒素的大气排放大幅减少,加州减少了约85%,美国其他地方减少了约42%。在有毒物排放清单实施之后,一些社会团体使用各种方法利用清单中的数据,寻找邻近地区的污染工厂,与污染工厂合作帮助其履行法定的公开义务,或者通过谈判使其降低污染。地方政府也利用了排放清单内的数据,改进执法。在路易斯安娜州的环境质量部门的一名官员成功利用排放清单数据将所在地区的排放减少了50%,同时还在环保产业创造了二万五千个就业岗位。 王立德NRDC(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环境法项目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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