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换届年成大部制时机 全国环境政策法制工作暨研讨会是环保部提出“环境经济政策”理念之后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也是第七次全国环保大会召开以来的首次会议。 在开幕讲话中,环保部副部长潘岳回顾了从国家环保局到环保总局再到环保部的历程并说,部门职能从微观到中观再到宏观,“强化综合宏观职能是我们历代环保人的希望,也是环保部未来的努力方向”。对于从当前环保部到未来“大环境部”的设想,潘岳表示,这并非意味着环保人寻求一级一级的权力升格,这是中国现代化走势决定的。 潘岳表示,环境问题往往涉及大布局和大结构问题,具体到环境经济政策,则涉及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的权力和利益调整。因此,环保部需要超越部门利益、地区利益和行业利益,抓住有利时机,同各相关经济部门进行合作,推进有关经济政策及时出台。 “管理机制强与不强,是决定环境保护工作成败的关键。”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庆瑞在会议总结时强调,环保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包括:界定环境管理的职能定位,加快政府的职能转变,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务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务切实管好;积极推动环境保护的大部制,具体到省、市、县级就是“大厅制”“大局制”,努力从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上解决职责交叉。 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各级环保部门,环保职能分割为三大方面:污染防治职能分散在海洋、港务监督,渔政、渔业监督,军队环保,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部门;资源保护职能分散在矿产、林业、农业、水利等部门,综合调控管理职能分散在发改委、财政、经贸(工信)、国土等部门。 一位环保部官员为此呼吁,要抓住人大、政府5年一次换届的机构改革大机会以实现上述改革。该官员透露,环保部机构改革工作班子和办公室已经建立。 记者获悉,在地方环保大部门体制的改革方面,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一位专家表示,一些地方的环保“大厅制”“大局制”仍缺乏改革主动性,改革尚属“物理反应”而非“化学反应”;目前多为“点状改革”,未形成上下配套、左右衔接的系统性改革;部分地区仍存在环保职能被弱化的现象。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也在发言稿中提到,要保证环保意识和要求切实进入各级党政决策者关于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具体决策过程之中,从产业布局、经济结构等重大决策的源头上控制环境问题的产生。该人士特别提到,要增加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在经济发展决策中的话语权,加快资源环境部门的“大部制”建设。 曾参与上一轮大部制改革政策制定的汪玉凯表示,未来不排除在行政机构整合方面,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汪玉凯强调,大部制改革的内容比形式更重要,如果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不能提高、如果行政成本和环境违法率不能降低,光搞大部制是没有意义的;“大环境部的职能是什么?和其他部门的权力边界在哪里?牵头部门要对此进行充分的论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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