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历届EHS法规峰会
点击查看更多

EHS 新闻

EHS News
当前位置: 中国环境健康安全网 >EHS 动态 > 观点评论 > 没死不算工伤?公权的傲慢!

没死不算工伤?公权的傲慢!

2012-5-22 10:04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2280 | 评论: 4 | 来自: 北晨网
摘要:“连轴”工作12小时突发疾病,因为没死,因为该单位一字一句地规定了“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所以不算工伤。细细推敲,不难发现此间谬误重重,用人单位的私自规定以及对员 ...
  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环卫工人张志娟从事环卫工作20年,获得无数荣誉。今年2月,张志娟在清扫大街时,突发脑溢血,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目前,张志娟不但生活不能自理,就连治病的钱也都没有着落。香坊区城管局第二清洁中心表示,根据规定,人没死不能算工伤或视同工伤。(5月16日《长江日报》)

  “连轴”工作12小时突发疾病,因为没死,因为该单位一字一句地规定了“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所以不算工伤。细细推敲,不难发现此间谬误重重,用人单位的私自规定以及对员工生命健康的冷漠,都令人不寒而栗。

  “没死不算工伤”的潜台词是死了才算工伤,如此说来,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更像是死亡赔偿。翻开《工伤保险条例》白纸黑字规定说道,工伤的认定更强调的是,当事人受到的事故、意外伤害;视同工伤中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就可以视同工伤。更不用说张志娟从事的还是服务工作,还超时超负荷地工作,显然符合工伤标准,理应得到赔偿。

  听来听去,傲慢的一句“没死不算工伤”透露的是一种对生命的蔑视以及公权的傲慢与偏见。与类似相关的事件,总能看到以临时工等方式搪塞了之,最终不了了之地将劳动者的权益彻彻底底地侵蚀完。何况作为“城市美容师”的张志娟,她的工作权、健康权和休息权已经被侵犯。

  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对员工的待遇,绝对只是劳动者遭遇侵权的沧海一粟,只是众多案子中的个案。避免遭遇侵权,不仅需要劳动者自己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更需要对用人单位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杜绝胡乱的维权规定,最终让劳动者穿小鞋。

如何获得EHS币?

关键字:傲慢, 工伤

路过

雷人
5

握手
1

鲜花

鸡蛋

刚表态过的朋友 (6 人)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引用 菩提禅香 2013-12-6 09:08
哈尔滨市香坊区城管局是什么单位?对人健康的蔑视?对下层百姓的傲慢!
引用 spring008 2012-5-23 13:14
楼上的评论很经典
引用 水浅浅 2012-5-22 22:38
河蟹社会
引用 江立安 2012-5-22 13:50
之前听说这样的话,两个人在相处的过程中会有感情储蓄,背叛或者是争吵都在消耗有限的存储,储蓄透支了,也就变为路人或仇人了,现在的情况像极了普通民众和相关人员,老一辈无产阶级和普通民众也有很多但是有限的感 ...

查看全部评论(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