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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溢油赔偿16.83亿 能否成生态索赔范本?

2012-5-16 08:59 | 发布者: EHS最新资讯 | 查看: 7634 | 评论: 2 | 来自: 中国环境报
摘要:时隔近10个月,国家海洋局于今年4月26日公布了去年山东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最新进展:两家责任企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将总计赔偿16.83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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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一再发生的海上溢油事故让海洋环境面临着空前考验,同时也凸显出我国海洋生态索赔方面的软肋。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起海洋生态索赔长效机制,一旦污染发生,很难评估具体的赔偿金额。长期为环境污染埋单的,还是政府和当地居民。

  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最近取得新进展,康菲石油和中海油总计赔偿16.83亿元人民币。此事的处理方式是否可以成为今后海洋生态索赔的成功范本?

  资料链接

  1.“塔斯曼海”油轮溢油事故

  事件回放:2002年,马耳他籍油轮“塔斯曼海”与中国大连“顺凯一号”轮在天津大沽锚地东部海域发生碰撞致原油泄漏。经国家海洋局授权,天津市海洋局要求“塔斯曼海”轮船主英费尼特航运公司和伦敦汽船船东互保协会对因溢油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进行赔偿,索赔金额共计4209万元。

  索赔结果: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索赔机制,这一案件前后辗转7年,直到2009年,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才做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赔偿人民币1513.42万元。赔偿内容主要为资源和财产损失费,缺少恢复费用以及其他生态环境内容的赔偿。

  2.“大庆91”号油轮溢油事故

  事件回放:2005年年底,“大庆91号”油轮满载石油至辽宁省锦州市途中,因舱裂导致溢油。事发后,肇事方只在自己的海事通讯上简略提及,却未向主管部门通报。事发时正处冬季,溢油难以发现,等到次年春暖溢油大面积漂浮,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个月。泄漏的原油最终祸及山东、河北和天津3地。

  索赔结果:仅养殖业损失就高达1.95亿元的这场事故,最终通过天津海事法庭宣判的赔偿金额只有3000万元。而国家海洋局和下属的北海分局、监测评估单位,为事故付出的调查成本就高达两三千万元。

  3.大连新港漏油事故

  事件回放:2010年7月,大连新港油罐区发生爆炸和原油泄漏事故,部分原油流入附近海域,至少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直接损失在5亿元以上。

  索赔结果:中石油和大连市政府对火灾的善后达成一致,油污清理结束的后续赔偿工作由大连市政府负责,中石油“以投资抵赔偿”——在大连的长兴岛投资2000万吨/年炼油、100万吨/年乙烯项目。

  4.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

  事件回放:2010年4月,美国一座石油钻井平台爆炸起火,随后沉入墨西哥湾。这次事件导致11人失踪,浮油威胁至少600种动物安全。

  索赔结果:英国石油公司今年3月与一个由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原告组成的委员会达成庭外和解协议,将向受事件影响渔民和其他索赔者赔偿78亿美元。这笔钱将来自此前公司设立的一个200亿美元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赔偿基金,其中23亿美元将用来赔偿受害的墨西哥湾海产业主。目前,英国石油已经为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承担了372亿美元的费用。

  时隔近10个月,国家海洋局于今年4月26日公布了去年山东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的最新进展:两家责任企业——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将总计赔偿16.83亿元人民币。

  国家海洋局网站就此刊发评论,称对此次事故的处理是我国海洋生态损害索赔的“成功实践”。那么,此事的处理方式可否为之后的海洋生态索赔案提供范本?我国的海洋生态索赔是否从此走上了坦途?

  16.83亿元赔偿够不够?

  对比今年年初农业部与康菲及中海油签订的13.5亿元渔业资源赔偿协议,国家海洋局表示,此次索赔的款项是生态款项,将主要用于修复和改善渤海受损的海洋生态环境。

  但是,赔偿依据是什么?标准是怎么定的?这最终的数字又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国家海洋局并未披露具体的赔偿细节。山东大学海洋学院的王亚民教授分析认为,此次索赔可能还是通过估算以渔业为代表的海洋生物资源的损失作为依据得出的最终索赔数额,较之以前,实际上对真正的“生态款项”还是没有明确界定。

  在无法获知赔偿细节的情况下,外界对于此次生态索赔的“成功实践”不免有些疑问。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这是首次针对海洋生态损害获得高额赔款的案例,对其他海洋生态破坏事件不失有借鉴意义,称其为“成功实践”并不为过。但16.83亿元距离生态修复的实际需要还相距甚远,要弥补漏油事故产生的直接、间接损失是远远不够的。

  实际上,这并不是我国首例针对海洋生态损害提出索赔的案子,最早的一起可追溯到2002年的“塔斯曼海”事件。

  原油泄漏发生后,天津市海洋局要求责任方对因溢油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进行赔偿,索赔金额共计4209万元。但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依据和索赔机制,7年后法院才做出终审判决,且赔偿款项缺少对生态环境内容的赔偿。

  据了解,近20年来,我国沿海发生的50吨以上的溢油事故有44起,获赔的只有17起,仅占事故总数的39%,平均每吨的已有赔偿仅为0.26万元。并且赔偿款项均以补偿资源与财产损失为名,针对生态损失提出的索赔请求多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此次渤海湾溢油事故虽是我国首个获赔成功的海洋生态索赔案,但业内专家普遍表示,若要投入海洋生态环境的修复,这笔钱“肯定不够”。相比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后英国石油公司支付的78亿美元的赔款,虽然溢油范围及程度有所不同,但16.83亿人民币实在是太过单薄。

  因此,从这次溢油事故造成的生态损害程度来讲,16.83亿元赔款实际上份量远远不够。对此,李佐军表示,建立海洋生态索赔长效机制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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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事故赔偿, 蓬莱溢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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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引用 吴杨云 2012-5-16 20:57
 由于“生态”一词的概念太大太过模糊,“生态损失”的价值评估变得极为困难。国家急需要组织专家对已发生的海洋漏油事件生态损失进行现场评估、现场论证。
引用 admin 2012-5-16 13:22
康菲漏油折腾的够呛,16.8亿也不算多,关键是法律的短板要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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