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18年1月4日被《制浆造纸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2-2018)》废止,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完善环境保护技术工作体系,促进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制定了《造纸行业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造纸行业非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造纸行业废纸制浆及造纸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等三项指导性技术文件,现予以公布,供有关方面参照采用。
文件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jssf/)查询。
附件:1.造纸行业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2.造纸行业非木材制浆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3.造纸行业废纸制浆及造纸工艺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环境保护部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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