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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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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沪安监规科〔2013〕92号

颁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体系与认证

颁布日期:2013-09-22生效日期:2013-09-22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和质量技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相关要求,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订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9月22日

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

  为了推进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全面提升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保障上海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服务。根据《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上海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

  安全生产标准是为安全生产活动获得最佳秩序,保证安全管理及生产条件达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等要求制定的规则,体现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强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代表了现代安全管理的发展方向,是先进安全管理思想与我国传统安全管理方法、企业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将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从而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原上海市劳动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着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部分工作,该标委会由原上海市劳动局于1994年发起成立,2003年划归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2001年以来,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下,该标委会积极宣贯国家和本市各项劳动保护技术标准,广泛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技术咨询服务,组织或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为推动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09年7月,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牵头,经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组织成立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设五个专业组,每组在召集人的具体领导下有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任务。该技术委员会成立至今制定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上海市2009年—2010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规划》、《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财务管理办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以及《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管理办法》。

  目前,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任务仍相当艰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协调发展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工作,让科技成果通过标准化转化为生产力;要鼓励社会参与,尤其是企业实质性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主动应用标准化成果来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要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并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实现有效监督管理;加强国内外标准化活动交流,不断增强全社会重视标准的社会氛围。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为前提,建设和谐上海为根本出发点,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基本方针,以安全生产标准的科学化、现代化为基础,以提高生产、生活中的安全因素为目标,以促进本市安全生产进步为目的,加强标准创新,提高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发挥安全生产标准的先期预防作用,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好转服务。

  2.突出重点原则

  安全生产标准涵盖领域广泛,需要均衡规划,做到分轻重缓急,有重点、有步骤开展标准化工作。积极服务于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优先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工作急需的标准、重点领域缺失的关键标准、标龄过长的标准以及与人身安全和职业健康密切相关的标准。

  3.国际接轨原则

  借鉴国外先进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确定安全生产标准的采标项目,加快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接轨的步伐。

  4.技术进步原则

  积极采用科研成果,不断提高标准的技术含量和前瞻性,使标准成为科技创新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促使安全生产技术进步。

  (三)主要目标

  根据《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上海市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07~2020年)》的总体规划以及本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初步建立“与国家地方紧密衔接、与行业紧密联系、与监管工作紧密结合”的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依托本市产业发展和人才、技术资源的综合优势,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效率,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并努力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出积极贡献。具体措施包括:

  1.树立标准的权威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全寿命管理的法规建设,提高标准的权威性。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企业成为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和实施的主体;加强执行标准的力度,严惩不执行标准的行为。

  2.形成配套的标准体系

  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满足社会需求、适合用户使用,相互衔接、配套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提高本市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

  3.制修订实用的具体标准

  积极参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结合我国和本市的实际,加强急需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高每项具体标准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我国和本市安全生产标准与国际相关标准的接轨,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主要任务

  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上海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为核心,围绕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示范点建设及安全生产标准的宣贯实施,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环境建设以及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四方面为重点逐步实现总体目标和各阶段目标。

  具体内容分述如下:

  (一)加强安全生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标准化工作基础好、有行业优势的机电、船舶、冶金、危险化学品、个体防护装备、职业卫生安全等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或科研院所,优先制修订系统危险程度高、风险大、工作需求迫切的安全生产标准,积极主动参与国家、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活动,组织发动更多单位实质性地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起草和制订工作。

  1.通用安全

  重点制修订安全生产工作急需以及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监管监察等标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关标准的研制。重点开展眼部防护、手部防护、坠落防护、防护服装和听力防护、呼吸防护装备标准的研制。重点开展粉尘防爆领域储运粉尘防爆标准的修订;制修订冶金、塑料与化工粉尘防爆等标准。

  2.机电安全

  突出对欧盟机械指令、机械安全风险评价方法及典型实践、机械设备防火防爆等公共场所机械设施安全生产标准的研究。

  3.船舶安全

  优先制定保障水上安全和船厂作业安全相关标准;建立船厂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标准化工作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

  4.冶金安全

  优先制定系统危险程度高、风险大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关键设备、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检测检验标准。

  5.化学品安全

  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中危险化学品包装、运输监控等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护器材系列标准的研制。重点制修订与火灾、爆炸、中毒等有关的装置设计、生产工艺的本质安全和安全防护标准,以及涉及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等的管理标准;重点制定化学农药制造、聚氯乙烯生产等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以及化工防护器材管理标准等。

  6.职业卫生安全

  为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检查机制,重点制定职业危害管理规范与相应的技术规范。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与实施预防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和职业危害的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参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示范点建设及安全生产标准的宣贯实施

  在危险化学品、船舶、冶金等行业,选择1~2家有影响力、前期标准化工作已见成效的典型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示范项目,在制度建设、技术创新、指标考核、人力财力保障及经济效益等方面树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和技术机构,积极宣贯和实施成熟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并从产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加快对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研究的步伐,以企业为主体,积极发挥技术标准的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加快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三)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环境建设

  以不断提升本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为方向,加强对本市安全生产标委会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吸引更多的行业集团和优势企业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重点突出、社会参与”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环境。

  (四)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

  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科研院所及专家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作用,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创建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明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咨询和考核评审单位的条件,并确定一批单位,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技术咨询和考评质量,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四、重点项目

  (一)通用安全

  依托上海市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制修订本市安全生产工作急需以及安监部门依法行政、监管监察、应急管理等标准。重点开展眼部防护、手部防护、坠落防护、防护服装和听力防护、呼吸防护等个体防护装备标准的研制。

  重点项目:

  1.个体眼面部防护职业防护工业防护镜

  2.个体眼面部防护职业防护激光防护镜

  3.手部防护辐射防护手套

  4.上海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证号编码标准

  5.上海市安全评价机构管理体系规范

  (二)机电安全

  依托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测试中心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开展电站系统、输配电、工业锅炉、轨道交通、自动化仪表、汽车工业、矿用隔爆安全等重点产业的相关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在机械制造企业进一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重点项目:

  1.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2.低压用户电气装置安全检测规程

  3.内河码头用起重机安全技术与管理规范

  4.便携式缠绕瓶定期检验要求

  5.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6.大型游乐设施维护保养规则

  7.大型游乐设施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

  8.矿用防爆高压配电装置

  9.矿用隔爆(兼本安)型锂离子蓄电池电源安全技术要求

  (三)船舶安全

  依托上海船舶工业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加大船舶行业相关标准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的力度。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成果,吸收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标准化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管理,逐步建立安全管理标准体系和作业标准体系,降低事故发生率,减少从业人员伤亡。

  重点项目:

  1.船舶工业危险源辨识与管理要求

  2.船舶修造企业防汛防台安全要求

  3.船厂化学危险品作业安全规则

  4.船厂明火作业安全标准

  5.重大件吊装作业安全要求

  6.船用脚手架安全要求

  7.动力管道安全技术标准

  8.船台、船坞、浮船坞、码头、港池安全管理规定

  (四)冶金安全

  依托宝钢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事业单位,优先制定系统危险程度高、风险大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关键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和维护等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标准;制定关键设备、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和检测检验标准。在相关企业标准体系的框架下,有计划地充实完善企业、行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并力争把企业中成熟的、技术先进的标准上升为相关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为冶金行业的安全发展做出贡献。

  重点项目:

  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系统辨识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冶金安全生产标准及规范;

  3.冶金行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估规范

  (五)化学品安全

  依托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中石化上海石化股份公司、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等相关企事业单位,重点制订与火灾、爆炸、中毒等有关的装置设计、生产工艺的本质安全和安全防护标准,以及涉及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管理等的管理标准。加强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标准的研究,积极消化、吸收和采用国际标准。加强危险化学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

  重点项目:

  1.危险化学品及重点站房安全管理规程;

  2.危险化工工艺安全仪表系统的检查和维护;

  3.化工企业物料管道带压开孔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成品油油罐含硫化合物检测规程

  5.原油油罐加注脱硫剂安全操作规程

  6.油库、罐区及重要化工装置安保设施配备标准

  (六)职业卫生安全

  依托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等企事业单位,重点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控制技术规范。加强对重点各行业职业病的监测,开展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和预警。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安全标准化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

  1.上海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质量控制规范

  2.上海市职业病危害评价质量控制规范

  3.上海市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4.上海市生产企业职业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5.木质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标准化的实施和推广落实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要加强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规划本区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密切联系,与协会加强沟通。注意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目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大力推进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区别和有机的联系。两项工作即不能混淆又应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利用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标准化工作按计划有效实施。

  (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前期研究,鼓励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制修订工作。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离不开技术支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研究院校是专门研制安全生产标准的机构。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标准实施的主体,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关键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参与。利用本市科技创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基地,将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制造等技术创新相结合,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标准化科技创新机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标准专家队伍建设。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迫切需要培养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研究的专业人员。制定鼓励政策,吸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人才。采取有效措施,培养一批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素质。形成一支熟悉专业、精通标准化知识、热爱标准化工作的专家队伍。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体系。市质量技监局根据标准化战略实施情况,设立标准化战略专项经费并纳入市财政预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的标准化战略工作经费,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用好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加大对技术标准研究、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项目、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采用国际标准项目的投入力度,形成稳定的政府资金投入渠道。在此基础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等要积极探索形成多元化经费投入机制,建立标准化资金保障系统。

  (五)加强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标准在本市的推广与实施工作力度,广泛开展标准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围绕“世界标准日”、食品安全、资源节约、旅游服务等专题,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和整个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标准化工作的局面。

  (六)加强国际间的合作和交流,增强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加快采用国际标准的步伐,重点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交流,积极举办国际标准化论坛,推动本市优势龙头企业、科研机构参与ISO、IEC、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及相关活动,争取在国际标准化组织中的话语权。积极申报组建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及时将自主知识产权融入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开展出口产品的标准研究,积极采用和转化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快与国际标准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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