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国办发〔2013〕12号),不断提升我省内燃机产品节能减排水平,促进内燃机工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立足我省内燃机工业发展基础,以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目标,突出企业主体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政策扶持,着力推动内燃机节能减排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加快产业化发展,提高我省内燃机产品的节能减排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用于汽车、船舶的节能型内燃机产品分别占到省内汽车、船舶内燃机产品保有量的80%。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原则。企业是节能减排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通过加强政策导向和技术引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相关企业发展内燃机新技术的积极性。
坚持技术创新原则。通过自主研发与借用外力相结合,动员省内相关企业技术中心和科研院所力量,把技术创新作为推动节能型内燃机发展的主要动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品牌。
坚持产业配套原则。以陕汽集团、比亚迪汽车公司、陕柴重工公司、陕西北方动力公司为龙头,把发展内燃机与强化配套相结合,带动节能型内燃机企业加快发展,形成完备的产业配套体系。
二、重点领域
(一)乘用车汽油发动机。重点研发应用增压直喷技术,掌握燃烧和电子控制等核心技术,开发直喷燃油系统、增压器等关键零部件,鼓励2.0升以下排量特别是1.6升以下小排量汽油机采用增压和直喷技术。
(二)中重型车用柴油机。重点加快高效涡轮增压、余热利用、动力涡轮等技术应用。加强内燃机机械效率提高技术研发应用,重点推进智能化、模块化部件产业化应用,实现部件的合理配置和动力总成优化匹配。
(三)船舶用柴油机。重点推进船用中速柴油机智能化控制、电控燃油喷射系统、高压比增压器等先进技术应用,推进冷、热、电三联供能源综合利用技术、船用大功率柴油机动力系统余热回收利用技术的应用。
(四)关键部件产业化应用。重点开展电控燃油喷射系统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提高增压器制造水平及其自主研发能力,掌握可变几何截面涡轮、可调多级增压、汽油机增压器、增压器轻量化等关键技术。
(五)排气后处理装置。重点提升选择性催化还原器、颗粒捕集器、废气再循环系统、三元催化和氧化催化转化器、在线诊断系统、关键气体传感器的技术水平,加强排气后处理装置与整机协调匹配。
(六)替代燃料内燃机研发。积极发展柴油/天然气双燃料内燃机。开展汽油/甲醇双燃料点燃式内燃机、柴油/甲醇双燃料压燃式内燃机应用试点。
(七)内燃机产品再制造。积极开展内燃机产品再制造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优选再制造技术路线,完善再制造工艺流程,支持采用表面修复等关键技术。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车用柴油机新技术研发应用。以生产整车的陕汽集团、西安西沃客车有限公司为龙头,加强与西安康明斯发动机公司、潍柴动力股份公司等发动机生产配套企业合作,针对现有配套的柴油机,按照国家关于车用柴油机节能减排的新政策和技术路线,加快高压燃油喷射系统、机械效率提高、柴油机复合增压匹配标定、排气后处理系统等技术研发应用,提高电子控制系统、高动态响应执行器和超高压运动偶件关键制造技术,开展先进制造工艺和加工装备技术改造。到2015年,新生产配套的车用柴油机全部应用高压燃油喷射系统。
(二)加快车用汽油机新技术研发应用。比亚迪汽车公司、陕西通家汽车公司等车用汽油机生产及应用企业,加快汽油发动机缸内直喷燃油系统、高效增压系统等技术研发应用,重点推进缸内直喷汽油机燃烧系统及其高压喷油器总成等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掌握汽油机废气涡轮增压器材料和制造工艺,开展燃油喷射泵、电控喷油器等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和加工设备技术改造。到2015年,30%—40%新生产及新应用的车用汽油机产品采用缸内直喷燃油系统。
(三)推进船用柴油机新技术研发应用。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重点加强燃油喷射系统、燃烧系统、排放控制和监控检测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通过采用电控和高压喷射等技术手段,降低NOX排放和燃油消耗;通过油雾探测器监测系统研制,提高柴油机性能和运行可靠性。开展分布式能源系统的研发设计,利用发电废热制冷制热的梯级能源利用技术,实现冷、热、电联供的高效能源供应方式。到2015年,实现单机综合能效比2010年提高5%—10%。
(四)开展替代燃料内燃机研发应用。依托陕汽集团、陕西通家汽车公司和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开展天然气单一燃料及天然气/柴油双燃料燃烧技术在车船用发动机上的推广应用,汽油/甲醇双燃料燃烧技术在乘用车用汽油机上的应用,柴油/甲醇双燃料燃烧技术在载重车、船舶、固定柴油发电机组用重型柴油机上的应用,提高燃料供应系统关键零部件的耐腐蚀性和可靠性。
(五)促进节能节材型内燃机推广应用。推广应用小缸径多缸柴油机,重点研发缸径小于80毫米的多缸柴油机电控高压燃油喷射系统制造技术、微型车用燃油供应系统关键部件及排气后处理装置制造技术。内燃机制造过程节能,重点推广薄壁铸造、精密铸锻、热处理及表面加工等绿色制造工艺,实现内燃机生产过程节能节材。鼓励企业回收利用内燃机测试过程中产生的余热和电能。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内燃机产业政策和标准。按照国家出台的内燃机制造企业准入条件和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产品目录,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内燃机产品。严格执行机动车及发动机环保型式核准制度、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甲醇汽车试点,研究提出车用汽油/甲醇、柴油/甲醇双燃料内燃机产品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二)加大对整车及内燃机企业政策支持。落实国家在乘用车节能惠民补贴和有关税收减免方面的政策;将省内研发生产的甲醇汽车纳入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积极申报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等专项资金,支持替代燃料内燃机发展;利用现有的各项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先进制造工艺和加工装备技术改造升级,促进内燃机产业化发展。
(三)加快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省科技厅在争取国家科技计划专项支持同时,应进一步发挥省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作用,加大对内燃机节能减排新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动相关企业建设内燃机工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支持企业建立省级或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强化产学研结合,提高内燃机工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积极推进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以西安、宝鸡、咸阳、榆林和汉中市开展甲醇汽车试点为契机,依托陕汽集团在甲醇汽车方面的技术优势,研发甲醇载重车、甲醇微型车等产品,加快甲醇/柴油双燃料及甲醇/汽油双燃料发动机技术的研究应用,推进甲醇汽车产业化发展。
(五)努力争取进入国家推荐目录。根据国家节能环保工作对内燃机相关技术设备的需求,帮助企业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申报节能型内燃机技术和产品,争取进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等,提高市场认知,加快推广应用。
(六)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及内燃机产品节能减排相关标准的宣传工作,强化准入管理和监督检查,开展落后产品淘汰制度等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措施、法规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七)加强组织领导。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内燃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国家内燃机产业政策和本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和检查指导,推动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