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94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11年,市政府将按照“体现民意、反映民意、贴近民需”的要求,在多年兴办实事的基础上继续兴办一批实事。现将201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报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项目确定原则。要贴近民生,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要普惠于民,项目实施后受益面广、社会效益好,能够充分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城乡兼顾,覆盖到城市、农村;要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当年立项,当年完成。
(二)认真开展项目初步论证。对拟报送的建议项目要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明确提出项目的立项依据、主要目标、计划投资,确保切实可行。项目立项依据可以是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也可以是上级有具体要求的,还可以是延续以往做法的,切忌把部门常规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计划建议。
(三)科学测算项目所需经费。对每一件实事项目所需经费都要认真搞好科学测算,列出项目投资总额与构成、资金来源渠道与各级财政投入、社会资金投入等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11月20日前将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书面材料报至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电子信箱:zhc051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