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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南通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通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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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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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通政办发〔2010〕180号

颁布部门: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法律效力

应用分类

颁布日期:2010-09-30生效日期:1900-01-01

关于印发《南通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0〕18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南通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南通市信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19号)和《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委〔2010〕19号),设立市信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驻京、驻宁日常信访保障工作。

  (二)加强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及信件受理工作。

  (三)加强中央信访联席办、省信访联席办和市信访联席会议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协调会办工作。

  (四)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三级终结认定工作。

  (五)负责全国、省人大转交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

  (六)负责对无理信访事项进行认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为来信、来访、来电人员提供有关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大问题。

  (二)承办上级机关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转办的信访案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事项,根据市领导意见,向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三)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征集筛选和提供信访信息与建议,对带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访事项开展调查研究,向党委、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办法。

  (四)市驻京、驻宁日常信访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驻京、驻宁信访工作组及时劝返本地越级上访群众。

  (五)处理中央信访联席办、省信访联席办交办的非正常信访案件,并负责有关工作部署及交办事项的组织协调、会办督办工作。

  (六)代表市政府受理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三级终结认定工作,负责对无理信访事项进行认定以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信访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负责国家、省、市信访网络信息系统维护,信件、信息和市长电子信箱办理及重要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

  (八)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门处理以群众集体上访为由进行的游行、集会、请愿等活动。

  (九)检查、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信访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提高信访工作成效,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加强信访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研究探讨信访工作的规律和理论,指导信访工作实践。

  (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

  (十一)负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运行及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信访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网络信息处)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电收发、印鉴管理、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要通信、政务公开等工作;承办档案、保密、会务、财务、安全保卫、对外联络与接待、办公自动化、车辆管理、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信访宣传工作;跟踪信访动态,发布信访信息,汇总上报各类统计报表;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负责市长电子信箱办理工作;承担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局网站维护及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本局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带有倾向性、苗头性和突发性的网上信息;负责对全市网络信访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二)办信处(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

  办理市内外人民群众和境内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以及市信访局的来信;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报送领导阅批,承办市领导批转信件的督办和反馈;交办、转办、自办信访老户和重要来信问题;组织或参与跨地区、跨部门信访事项的协调会办工作;负责人民来信的统计、分析,定期通报来信情况;负责对全市办信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承担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筛选重要建议报送领导阅批;开展重要、典型及倾向性、苗头性信访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关工作建议;负责对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三)接访处

  负责接待本市及外籍来访群众;接受群众政策、法规咨询;做好集体上访的疏导化解工作;协调处理来访中的疑难问题;及时了解、汇总和上报集体上访动态;负责联合接待的组织协调及秩序维护工作;负责督办向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转办、交办的群众上访问题;负责上访老户的交办、会办、自办工作;负责对来访中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会同公安部门做好对扰乱社会秩序的上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及依法惩处工作;配合民政、卫生、公安部门对来访中的精神病、传染病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负责我市群众进京去省来市重大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的联络和处理工作;负责市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的组织准备、登记记录和对相关问题处理情况的跟踪反馈;负责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做好来访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定期通报来访情况;负责对全市接访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四)查办督办处(联席办综合处)

  负责督查督办上级机关交办并要结果的信访案件;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并要结果的信访案件;负责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议案、提案、批评、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对进京去省上访事项、非正常上访事项的交办和督办;办理本局立案的重要信访案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承办信访督查专员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查办督办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负责市信访联席办日常事务处理工作;负责市信访联席会议筹备及文稿起草工作;了解掌握全市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动态情况;汇集分析信访信息,研判信访稳定工作形势;承办或参与调查处理涉及到重大方针政策的信访问题,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向上级机关提出对策建议;负责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突出问题;负责对全市信访联席办日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复查复核处(政策法规处)

  代表市政府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牵头组织会办市政府交办的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督促检查下级机关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定期向市政府报告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情况和向上级信访部门报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及信访程序终结情况;承办对无理信访老户认定工作;负责对信访事项听证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承担信访法制建设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工作依法行政、法制宣传和培训;负责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检查、督促、指导。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组(监察室)。

  四、人员编制

  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3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正副处长(主任)13名,其中正处长(主任)6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副处长(副主任)7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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