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各相关科室、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市生态环境应急与安全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持续巩固和深化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根据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 2025 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晋环函〔2025〕76号)和太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太原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并安发〔2024] 12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太原市 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太原市2025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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