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沪环气候〔2023〕12号),扎实推进本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工作,充分发挥本市多层次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2024年度案例征集的基础上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征集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重点区域(以区为单位的行政区划)、产业园区和企业(应用主体,技术研发主体)实施或应用的管理模式、治理路径和技术方案,重点聚焦工业、交通、建筑、农业等领域,覆盖大气、水、土壤、固废等要素,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目标,突出目标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与监管协同,鼓励应用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的企业申报案例。
(二)案例要求
1. 协同性:传统污染物与降碳协同效果明显,在碳减排基础上,至少有一项污染物减排效果。
2. 量化性:具有可量化的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数据来源可靠,计算结果准确,可通过监测、统计、核算等手段予以验证。
3. 典型性:结合本市特色,具有一定代表性与典型性,存在复制和推广价值。
4. 创新性:在管理机制与模式、技术路径与应用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5. 效益性:存在一定环境、社会与经济价值,特别应具备经济性。
二、征集要求
(一)时间要求
1. 3月31日前,申报单位提交《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第二批)征集表》(附件1)、《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第二批)实施报告》(附件2)。申请材料可经区生态环境局、行业协会等单位推荐后统一报送,也可直接报送至征集邮箱。
2. 4-5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市减污降碳中心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案例进行评估筛选,并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评审,确定入选名单。
3. 6月,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案例征集评选结果。
(二)材料要求
请按照“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材料+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名称”的格式标明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注明工作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每个案例申报材料需有独立文件夹,内容包括征集表(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版)、实施报告(word电子版、盖章扫描版)、照片等材料。
三、其他
1. 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合作,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推广应用;适时向国家推荐入选案例。
2. 结合第一批案例评选结果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集,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实地座谈交流等活动,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以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加强宣传推广。
3. 鼓励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申报减污降碳实践案例。
联系人:廖思琦
电 话:24011564、15102107579
联系人:林立
电 话:23115641
电子邮箱:SRPC_TPF@163.com
附件:1.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第二批)征集表
2.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第二批)实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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