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合政办秘〔2019〕53号)同时废止。
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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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合政办秘〔2019〕5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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