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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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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漳政综〔2024〕26号

颁布部门:漳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5-20生效日期:2024-05-20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精神,推动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增加先进产能,促进节能降碳,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拉动有效投资,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经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标准提升衔接、拓展优势产品供给等五大行动,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大幅提高经济循环发展质量和水平,更好助力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全力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运输、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超过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动工业设备更新升级

  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聚焦食品、石化、装备、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节能降碳、超低排放、安全生产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等各环节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应急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推进冶金建材、石化、造纸等重点用能行业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广应用节能环保绿色装备,开展用能设备能效对标,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能效先进水平,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3.培育产业数字赋能新模式。聚焦“9+5”产业,以解决工业企业面临的突出短板和关键环节为导向,培育一批优质的数字化服务商,遴选一批技术先进、成效显著、有借鉴推广意义的企业数字化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数字赋能新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市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数字化转型方案,加快转型升级,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1.实施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有序推进污水处理厂更新改造,淘汰老化设备,提升污水处理效率,实现水质稳定达标排放;构建污水处理管理平台,将全市污水处理项目统一纳入平台管理,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的数字化水平。(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配合)

  2.实施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对餐厨垃圾处理厂老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促进垃圾清运车辆报废更新,推进垃圾中转站更新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实施垃圾直运改造。(市城管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施城镇更新改造。围绕新型城镇化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住宅电梯、供水、供气等为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实施自来水厂和市政供水管网提质增效,对主城区供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补齐短板。更新不符合现行标准的钢瓶,全面推进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燃气设施及监测设施。(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

  1.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替代,提高城市公交、快递、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比例。鼓励研究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提前报废的财政奖励措施,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化,至2027年底全市所有公交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化运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城管局、邮政管理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淘汰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实施“海上漳州”行动,大力发展绿色智能船舶,加强船用混合动力等低碳清洁能源装备研发,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制定更新、改造船舶配套奖励措施,推动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对标国内外能效先进水平,推动老旧渔政执法船更新改造。(市海洋渔业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科技局、财政局,厦门港口管理局漳州协调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1.加大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加大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持续落实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到2027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覆盖率达到100%。(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2.推广应用新型农业机械。开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推广,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全市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8%。加快绿色、智能、高效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进智能控制、卫星遥感定位等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推广农业无人机等适合我市农业生产特点的智慧、绿色、高效农机装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3.促进种养设备更新。实施现代种植业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促进信息化和设施化融合,推动设施结构与环境控制设备向宜机化、大型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围绕“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推动现代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建设。促进无土栽培等现代设施种植的设备更新,推进一批育供苗中心设施更新与完善。依托种养加一体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高标准畜禽养殖相对集中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4.促进食用菌设施更新。实施工厂化生产设施自动化改造升级行动,以杏鲍菇、鹿茸菇、秀珍菇等品种为重点,加快老旧低效设施改造提升。培育建设一批现代设施菌种繁育基地和菌包(培养料)生产供应中心,提升主产区制种、制包现代化水平。(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5.促进渔业设施更新转型升级。淘汰传统网箱、泡沫浮球等养殖设施,全面完成海上养殖设施升级改造。支持深水抗风浪网箱、深远海养殖平台和筏式或塑胶渔排设施建设。加快渔港建设,建成海洋渔业基础设施体系,支持陆基循环水标准化厂房养殖设施建设。(市海洋渔业局负责)

  6.促进仓储物流设施更新完善。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建设一批冷藏保鲜设施,提高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烘干设备,建设或提升改造一批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补齐水稻产地烘干设施装备短板,提升水稻产地烘干能力。(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提升教育和科研设备水平

  1.配齐配足学科教学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支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加强生产性实训基地项目培育,鼓励产教融合设备配置对标先进、适当超前。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配合)

  2.加快先进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以提升高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为目标,支持辖区内高校及科研机构更新置换先进科研仪器设备。以提升科创水平为目标,鼓励辖区内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科研机构提升科研设备高端化、尖端化水平,强化科研技术设备更新,优化科研条件资源配置。(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医疗设备水平

  1.推进医疗装备更新改造。重点依托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促进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完善更新,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定位及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疗装备更新改造,积极推进我市前沿医疗装备的技术科研与应用。(市卫健委负责)

  2.推动智慧医疗建设应用。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信息化项目建设,建立健全“一人一档”健康档案。鼓励加大智慧医院、远程诊疗等建设投入,有序推进电子健康卡和数字影像云建设,拓展“大数据+大卫生+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市卫健委牵头,市发改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文旅设备水平

  1.推动文旅设备更新提升。以文旅场所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增强游客体验为重点,推进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广电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提升。加大文旅基础设施投入,统筹考虑文旅娱乐、住宿设施、餐饮服务等需求,提升游客体验感,做强做优文旅发展大文章。大力支持体育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市文旅局牵头,市体育局配合)

  2.推进文旅数智赋能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旅游景区,优化服务功能,推进文旅数字化技术的场景开发和推广应用,推动全市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网络有效覆盖。综合运用人工智能、AR/VR等数字技术,打造智慧景区、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沉浸式数字化体验场景。(市文旅局牵头,市发改委配合)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1.加大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引导车主在国家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申领平台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积极开展汽车主题展览、嘉年华、汽车下乡等活动,相关部门在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安排活动档期,激活汽车消费市场。(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城管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依法依规淘汰老旧汽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办理注销登记。严格车辆检验,对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市公安局牵头,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新能源汽车市场拓展。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发动新能源汽车经销商积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叠加购车优惠让利。及时淘汰技术落后、使用年限到期的充电设备,支持充电企业投建新设备,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对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给予补贴。(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城管局,国网漳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行动

  1.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开展以家电等消费为重点的家居惠民专项行动,发放家电购新补贴,促进家电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开展“乐购漳州”一月一主题促消费活动,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的支持力度,全面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激发家电市场活力。(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三)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行动

  1.支持家装换新。培育家装换新消费新模式,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供更多高品质、个性化、定制化家装产品,组织开展家居消费主题活动,促进产供销对接,激发消费者家装换新需求。鼓励通过政府支持、企业促销等多种方式,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技术指导,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支持装修等领域经营主体拓展居家适老化改造业务。(市民政局牵头,市城管局配合)

  3.推动中心城区住房“以旧换新”。研究出台家庭住房“以旧换新”政策,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交换平台,建立“新旧”市场联动,支持住房“以小换大”“以旧换新”,释放换新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牵头)

  四、实施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行动

  (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

  1.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加快推动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开展汽车拆解、电池回收等业务,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市商务局牵头,市城管局、财政局、国资委、生态环境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利用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建设逆向物流体系,鼓励企业自主开发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推广“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探索更多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市商务局牵头,市城管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

  1.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市通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可以在车辆转入地或转出地办理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资料试行电子化网上转递。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跨辖区转移登记。(市公安局牵头,市商务局配合)

  2.支持二手商品交易规范化发展。持续优化二手商品登记管理,加强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等信用信息共享。鼓励发展二手商品第三方评估机构,完善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1.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大力引进装备再制造企业,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进行再制造,推动再制造产业上下游之间有机耦合,促进产业高端化、聚集化、规模化发展。强化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规划布局一批废钢铁、废橡胶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集群。探索建设光伏电站设备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一)配合完善能耗、排放、技术标准。配合上级有关单位开展重点行业碳排放水平评价标准的前期研究,推动重点用能企业持续降低用能产品能耗和碳排放强度。促进节能低碳标准协同创新,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工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行业节能标准制修订。鼓励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国家风力发电机、光伏设备及产品升级与退役等标准制定。(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持续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引导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核心产品技术创新,提升产品技术标准水平及质量,助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聚焦汽车、家电、家居产品等大宗消费品,推动安全、健康、性能、环保、检测等标准升级。推进消费品质量标准建设,严格按照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强监管。普及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引导相关单位参与制修订废金属、废纸、废塑料、报废汽车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完善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探索构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信息平台,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广应用有关标准,便利企业获取标准的渠道,有效实现标准化与信息化的融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拓展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一)加快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围绕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输配电装备、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型储能装备等重点领域,聚焦行业设备更新改造需求,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培育一批优秀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进工艺、装备、软件的系统集成和应用,推进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推进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人工智能应用等。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纯电动等新能源路线,提高整车生产能力。推进新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应用。支持建材厨卫、按摩椅等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丰富市场供给。(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漳州制造”质量品牌对接。鼓励企业分行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推介一批我市创新、节能、环保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好产品,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提升工业领域质量品牌,引导机械、电子、汽车、食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供需洽谈、推介等活动20场以上。(市工信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发改工作的副市长牵头,分管教育、工信、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医疗、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市长参加,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机制,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我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及考核机制,做好本领域相关工作。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制定实施细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出台工业、交通等七大领域及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和具体方案,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我市“1+N”政策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渠道筹措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补贴、超长期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和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的设备更新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农业发展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并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争取政策性信贷支持。(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科技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税收支持力度。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措施。创新宣传辅导方式,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负责)

  (五)增强金融保障能力。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推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积极对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提升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金融业务数字化转型,推广线上秒批系统,优化无接触式支付体验,降低消费领域的交易和融资成本。组织召开政银企对接会等活动5场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海用能等要素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夯实科技创新支撑。积极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集中突破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加大采用“揭榜挂帅”“赛马”等新的组织模式,集成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科研资源,协同攻坚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市科技局牵头,市工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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