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环境管理,切实维护和改善我市地下水环境质量,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制定了《邯郸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邯郸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案(试行)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
邯市水利局
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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