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本法规已于2024年7月10日被《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的通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批复》(杭政函〔2020〕76号)精神,现将《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杭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2.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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