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专项行动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

颁布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4-12生效日期:2024-04-12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鲁安发﹝2024﹞4号)《关于持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鲁安办函〔2024〕6号)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坚决防范遏制各类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于即日起至5月底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

  市政(含市政施工、排水养护、污水处理、供水、燃气、热力、物业管理等)、工贸、农业农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水利、通信、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所有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单位全体从业人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以及负责现场监护和直接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各市、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等进一步扩大重点行业领域范围。

  二、培训内容

  1.共性内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附件1)。

  2.专业内容: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重要制度、文件等;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的其它培训内容。

  三、主要任务

  (一)全省统一培训。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采取“省主课堂+市县分课堂”的模式,邀请权威专家对各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人员、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培训,重点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二)各行业专题培训。省有关部门要参照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培训形式,邀请行业专家对安全监管人员、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对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重要制度、文件等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三)专家巡回宣讲。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省级专家(专家分组详见附件2),围绕有限空间场所和风险辨识、作业安全要点和安全管控、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处置等重点内容,广泛开展巡回宣讲;各市、区(市、区)也要参照省里模式组织专家开展巡回宣讲,确保覆盖所有县(市、区)、镇(乡、街道)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所有涉有限空间企业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

  (四)从业人员培训。所有涉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要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和技能,严格考核并如实记录情况;未培训考核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

  (五)印发宣传海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印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宣传海报,各市、县(市、区)要组织印制,及时下发至辖区内所有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各安责险承保机构也要向投保企业印发宣传海报,广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

  (六)广泛宣传报道。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在山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滚动播出有限空间作业公益广告。各市、县(市、区)也要加强宣传报道,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安全风险、作业安全要点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各级有关部门做好大培训工作,开展好本地区巡回宣讲工作。省级专家巡回宣讲活动,由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省派专家确定宣讲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二)强化行业指导。省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制度要求等管理规定,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加大安全大培训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三)及时调度总结。各市和省有关部门要定期调度总结大培训工作进展,按照行业类别分别统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6月5日前,要形成整体工作总结,认真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3),一并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sdyjjcc@shandong.cn)。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

        2.省级专家巡回宣讲服务分组

        3.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大培训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防范和打击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行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持续做好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液氯储存装置及其配套设施安全改造和液氯泄漏应急处置指南(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同专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
同行业相关
关于印发如皋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鞍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暨第三轮“四减四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