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综保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威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威海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称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威海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全市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依法依规、高效处置,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全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专家作用,提高依法、科学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能力。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综保区,下同)政府(管委)及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应对处置工作。
1.5风险评估
威海市电网以500、220千伏电压等级构成威海区域主网架,电网安全稳定与省网直接相关。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主要包括电力系统风险、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和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1.5.1电力系统风险
(1)自然灾害风险。台风(热带气旋)、雨雪冰冻、暴雨洪涝、强对流天气、地震、地质灾害等严重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电网遭受破坏或连锁跳闸,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2)电网运行风险。电网重要设备故障,电力系统设计方面不足及电网保护装置、安全稳定控制装置的不确定性,电网控制、保护水平与电网安全运行要求难以有效匹配等因素,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3)外力破坏风险。蓄意人为因素、工程施工等外力破坏,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
1.5.2城市生命线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城市交通、通信、供(排)水等与电力依赖性高、关联性大的生命线工程造成较大影响,易导致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1.5.3社会民生系统风险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对商业运营、金融证券、企业生产、教育、医院以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公众正常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1.6分级标准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结合威海市电网负荷整体水平,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
1.6.1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山东省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对威海市电网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
1.6.2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造成威海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60%,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的。
1.6.3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威海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的;
(2)造成区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的。
1.6.4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1)造成威海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的;
(2)造成区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的。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7预案体系
威海市大面积停电预案体系包括市级预案、区市预案、市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有关成员单位预案、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预案或应急处置措施,本预案为市级预案。各区市政府(管委)应组织制定本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综保区列入文登区应急处置范围、由文登区主导,综保区北区列入经区应急处置范围、由经区主导,联合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处置工作无缝衔接。市内电网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市内并网运行发电企业应制定本单位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措施及“黑启动”方案,重要电力用户应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或处置措施。市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职责和行业风险管控需要,制定本领域应急预案或处置措施。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完善应急响应工作手册、应急响应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市政府成立威海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在省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
发生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市应对工作。超出威海市处置能力时,按程序报请省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对工作。
2.2现场指挥机构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市政府(管委)根据本预案及相关预案有关规定,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3电力企业指挥机构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威海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抢修和恢复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开展电网调度工作。各发电企业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指挥机构
党政机关、军队、医疗、核设施、金融机构、工矿商贸等重要电力用户,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排)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各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可靠、有效;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视情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5专家组
市县两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需要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各电力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3监测预警
3.1风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防工作贯穿电网规划、建设、运维等各环节,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政府、企业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依法强化电力设施保护,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预防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控制、减轻、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带来的危害及负面影响。
电力企业建立完善大面积停电事件风险调查与评估制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各类风险点、危险源、风险区域检查和监控,完善风险台账,提醒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加强重载输变电设备、重要输送通道巡视维护,防止重大电网事故发生。强化电网网络安全建设,防范网络攻击,落实网络数据容灾及备份机制。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完善涉及电网安全重要信息系统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对通过篡改或破坏控制指令、交易信息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预警防范。
3.2监测
电力企业加强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监测,建立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管理、气象、通信发展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自然灾害、供需平衡、外力破坏等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电力企业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及时将监测信息报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进行汇总分析、研判,预测可能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并按照程序及时发布预警。
3.3预警
3.3.1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因素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发展态势和危害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市级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应用红、橙、黄、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确定方式如下:
(1)省政府或省相关部门、单位发布可能导致威海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影响威海市电网安全运行的预警。
(2)经综合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预警。
(3)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可能引发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社会影响,确定全市预警等级。
各区市可参照本预案,设置本区域预警级别。
3.3.2预警信息发布
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预防措施和发布范围等,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Ⅰ级、Ⅱ级、Ⅲ级预警,由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电力企业及相关部门分析评估结果,决定预警范围并发布;必要时,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报请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向社会发布预警。Ⅳ级预警可由事发地区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视情发布预警。
预警内容包括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起始时间、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影响范围、预防措施、警示事项、发布范围和发布机关等。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对特殊地区、特殊人群等要有针对性通知。承担应急处置职责的相关部门、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向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单位反馈接收结果及行动方案。
3.3.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预警级别、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措施:
(1)蓝色、黄色预警。
①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相应级别预警响应;
②增加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③加强预警,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专家及时分析信息,预测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强度、级别;
④视情向社会发布与公众有关的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并对相关信息报道工作进行管理;
⑤发展改革部门、电力企业等加强24小时应急值守,电力企业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视情预置有关队伍和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⑥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做好启用自备应急电源和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准备;
⑦组织对重点防控部位安全隐患、应对措施准备等多项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发现问题责令有关单位整改落实;
⑧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2)橙色、红色预警。
①组织应急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准备,视情预置有关队伍和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必要时集结有关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做好协同处置准备;
②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③受影响区域相关区市政府(管委)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维持公共秩序,保障交通、通信、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④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向社会发布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加强舆论引导;
⑤采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3.3.4预警调整和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需要调整预警级别或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调整、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调整或解除预警,适时调整或终止相关措施。如直接进入应急响应状态,预警自动解除。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1)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威海供电公司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影响用户数、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和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报告。
(2)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接到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报告或者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对大面积停电事件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按照国家规定时限、程序和要求,将有关情况在30分钟内通过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报告,同时通报事发地区市政府(管委)。
(3)区市政府(管委)及发展改革部门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4)对初判为较大以上级别的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政府按照规定立即向省政府报告。
4.2分级响应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区市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事发单位等,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处置难度和可能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对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发生在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市级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等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由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会商,向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提出应急响应级别建议;依据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令,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相关区市政府(管委)可根据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结合本区域停电情况,启动本区域应急响应,并将处置结果及时上报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及时响应。
4.2.1Ⅰ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会议,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向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政府及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视情提出支援请求。必要时,在省政府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或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
4.2.2Ⅱ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会议,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向各有关部门、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政府及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必要时,在省政府工作组指导、协调、支持下,或在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下,开展应对工作。
4.2.3Ⅲ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会议,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部署;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有关部门。
4.2.4Ⅳ级应急响应
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或委托区市政府(管委)启动Ⅳ级应急响应,负责指挥应对工作。必要时,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区市政府(管委)开展应急处置。
对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停电事件,由事发地区市政府(管委)视情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3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事发地区市政府(管委)和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①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重点地区电力供应。
②威海供电公司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相关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电力支援。
③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设备运行。
(2)防范和处置次生衍生事故。
①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应急指挥机构、医疗机构、核设施、金融机构、工矿商贸单位等重要电力用户和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排)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②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确保人身安全。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武警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等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③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水务部门、相关企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企业采用多种方式,保障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铁路、机场等部门、单位组织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调配、生产和运输等工作,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调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工作。
(4)维护社会稳定。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点单位安全保卫,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停电区域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机场、车站、码头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巡逻,及时疏散人群,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宣传、网信等部门及威海供电公司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组织事态评估。市县两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7)强化区域合作。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电力企业加强与相邻市交流合作,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政企之间应急管理合作联动机制,为应对区域性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信息共享与联动处置保障。
4.4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事发地区市政府(管委)及有关部门、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5.3善后处置
事发地区市政府(管委)及时制定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市政府(管委)根据相关规划,做好本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抢修专业队伍,加强设备运维和应急抢修技能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市县两级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动员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排)水、供气、供热、加油(气)、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专业应急队伍、重要电力用户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武警等部门、单位加强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市县两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调拨、紧急生产和紧急配送,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市县两级政府及通信发展部门、威海铁塔公司、通信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和应急通信设备,形成必要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公安机关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交通运输部门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运输。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配备必要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为电力企业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地震、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务。电力企业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推进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应急电源保障
发展改革部门和电力企业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威海市电网“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配备适量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各区市政府(管委)、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相关电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6.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
6.7.1宣传教育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各区市政府(管委)、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意识。
6.7.2培训
市县两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6.7.3演练
市县两级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每2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健全政府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以及社会公众之间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根据生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本单位应急演练。
7附则
7.1名词术语
重要电力用户: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城市生命线工程:指维持城市生存功能系统和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工程,主要包括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部分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是重要电力用户。
7.2预案评估、修订与备案
(1)本预案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适时组织评估,分析评价预案内容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⑥预案中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市政府(管委)、电力企业结合实际,制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支撑预案)。各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进行备案。
7.3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并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附件
威海市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一、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市发展改革委、威海供电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外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新闻传媒中心、武警威海支队、威海移动公司、威海联通公司、威海电信公司、威海供电公司、威海机场、市水务集团、威海热电集团、威海桃威铁路公司、华能威海电厂以及各区市政府(管委)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以及相关电力企业负责人作为成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障威海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有序供应等重要事项,研究制定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区市政府(管委),做好抢修恢复电网、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宣布进入和解除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4.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开展事件调查;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及时向省政府工作组或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省能源局报告相关情况,视情提出支援请求。
二、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职责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1.督促落实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密切跟踪事态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协调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按照授权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5.建立电力生产应急处置专家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抽调有关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危害和影响程度及上级要求,派出现场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传达上级以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区市政府(管委)、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损失和影响情况、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相关区市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事件应对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对跨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
4.赴现场指导各区市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5.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6.协调指导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7.及时向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四、工作组分组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和职责分工
现场指挥部设立相应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电力恢复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武警威海支队、威海供电公司、威海热电集团、华能威海电厂等部门、单位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临时供电保障;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恢复;核实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指导制定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处置;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组织电力恢复组相关专家及时到场,为应对处置提供决策咨询、技术咨询和建议。
2.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外办、市新闻传媒中心、威海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威海供电公司、威海移动公司、威海联通公司、威海电信公司、威海机场、市水务集团、威海桃威铁路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加油(气)、污水处理等城市生命线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武警威海支队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严格治安管控;推进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强化重点区域、重点单位警戒,维护社会稳定。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安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单位确定宣传口径,组织新闻媒体播发相关信息;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召开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宣传报道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市委网信办:密切关注网上舆论热点,及时收集网上舆情,加强综合分析研判,指导协调各方主动回应网上关切,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应对处置虚假错误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集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成员、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向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协调全市电力资源紧急调配,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协调其他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政府(管委)及重要电力用户、城市生命线工程单位开展应对处置;为指定新闻媒体提供事故发布信息;强化电力企业应急工作监管;派员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工作。
市公安局:协助做好事件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进行。
市财政局:组织协调应由政府承担的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加强应急资金使用监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气、供热、市政照明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确保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市水务局:负责水情、旱情监测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组织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协调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市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市场供应。
市应急局: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所属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救援;对地震灾害进行监测。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市气象局:组织提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气象监测和预报等信息,加强气象服务。
市新闻传媒中心: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武警威海支队:协助做好事件救援工作,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威海移动公司、威海联通公司、威海电信公司: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中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
威海供电公司:在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领导下,具体实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威海机场:启动停电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维护民航运行,协调抢险救援物资运输工作。
市水务集团:负责供水、污水收集和处理工作。
威海桃威铁路公司:启动停电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铁路运输工作。
各发电企业:根据电力调度机构指令,恢复停运或备用机组并网运行,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市大面积停电专项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