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固体废物转移管理、信息公开和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排污许可、环境统计等要求,提升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我部制定了《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具体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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