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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朝阳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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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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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朝环发〔2023〕44号

颁布部门: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等14部门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污染排放与治理类

颁布日期:2023-11-07生效日期:2023-11-07

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气象局,各供电分公司,朝阳机场,铁路各场站:

  现将《朝阳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朝阳市生态环境局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市科学技术局 朝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朝阳市公安局 朝阳市财政局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朝阳市农业农村局 朝阳市商务局
  朝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朝阳市气象局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朝阳供电公司
  2023年11月7日

朝阳市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等18个部门《辽宁省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和省、市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关要求,持续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有效遏制臭氧污染增长趋势,努力消除秋冬季重污染天气,以高水平保护助力高质量发展,为美丽朝阳建设奠定基础,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加强PM2.5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蓝天。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秋冬季聚焦PM2.5和重污染天气、夏季(5月至9月)聚焦臭氧、全年紧抓柴油货车开展攻坚;以凌源市、朝阳县、建平县、双塔区和龙城区为重点地区,以主城区为重点区域;科学确定攻坚问题、对象、时间、措施,严格依法治理、依法监管,反对“一刀切”“运动式”攻坚。

  坚持优化结构、标本兼治。大力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提升工业、运输等领域清洁低碳水平,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善应对机制,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坚持系统观念、协同增效。突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大气污染防治和温室气体减排,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强区域协同治理、联防联控。

  坚持部门协作、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治污合力。加强异地帮扶,层层压实责任,严格监督考核。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市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基本消除;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取得积极成效,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移动源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全市PM2.5、优良天数比率和重污染天数比率达到考核要求。

  二、主要任务

  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与“双碳”目标要求,将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个标志性战役任务措施与降碳措施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结构,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和碳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实现新突破。促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升级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开展散煤清洁化替代和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坚持“车、油、路、企”统筹,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为监管重点,聚焦煤炭、焦炭、矿石等大宗物料运输通道,坚持源头防控、过程防控和协同防控,加快推进“公转铁”,提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聚焦挥发性有机物(VOCs)、氮氧化物(NOx)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以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加强VOCs源头、无组织、末端全流程治理。高质量完成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动玻璃、矿物棉、铸造、石灰、电石等行业深度治理。严把治理工程质量,多措并举治理低价中标乱象。统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安全防范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把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新突破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举措,按照“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各年度任务,建立重大工程清单,积极争取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加大本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各部门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联防联控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强化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锦州市、阜新市、葫芦岛市等地联动开展辽西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完善市、县两级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体系,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响应、解除工作流程。规范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提升绩效水平,强化应急减排清单标准化管理,精准实施管控措施。加强部门联合协作,围绕标志性战役任务措施,精准、高效开展环境监督执法,在油品、煤炭质量、含VOCs产品质量、柴油车尾气排放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整治工作。

  (三)加强能力建设

  强化科技支撑,开展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研究。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完善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监测网络,推动构建“天地空”一体化监测体系。加强污染源监测监控,推进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稳定运行。建立市级异地交叉监督帮扶工作体系,指导基层提升监管水平。持续开展环保信用评价。

  (四)强化监督考核。

  定期调度各县(市)区工作任务和重大工程进展情况,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将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有关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全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对有关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

  附件:1朝阳市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

            2朝阳市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新突破行动方案

            3朝阳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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