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EHS平台! 设为首页 收藏
EHS中国 法规首页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收藏

下载法规

我要纠错

条款摘要

资料来自公开网络,仅提供网友学习讨论使用

原文版权归原版权人拥有

发文字号:应急厅函〔2021〕210号

颁布部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法律效力:文件通知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9-11生效日期:2021-09-11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消防救援总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持续精准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度第二次安全专项检查督
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确定的工作方式、组织形式和检查重点等要求开展,各地区和有关企业要精心组织实
施,确保工作质量。

  二、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2021年9月20日前,要完成企业自查,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实施整改;10月20日前,要完成市级全覆盖检查和省级抽查;10月31日前,要完成
主要隐患问题整改。

  三、各地区要坚持分类处置,突出对高风险、较高风险企业及重大危险源单元问题隐患的整改督办,确保整治到位。要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隐患问题线上录入、线
上督办整改。要强化宣传曝光,营造良好氛围。应急管理部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核查。请各省级专项工作办公室于2021年11月15日前向应急管理部报送安全专项检查督导
工作总结。联系人及电话:王奔,010-64466280,电子邮箱whpzdwxy@163.com。

  附件: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试行)

下载相关附件

同地区相关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
快递暂行条例(2025年修订)
国务院关于修改《快递暂行条例》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同专业相关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酸碱交替固定床过氧化氢生产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风险防控要点(试行)》的通知
关于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伪造排放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
化学化工实验室安全评估指南(T/CCSAS 011-2021)
同行业相关
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2025年修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协同审批办事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