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大型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度湖北省申报安全工程专业技术高级(正、副高)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凡符合条件,拟申报参加2023年全省安全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未在2021年、2022年获得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报名时,应综合考虑单位岗位设置和评审情况。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不得报名参加测试。
根据“考评一致”原则,只接受省职改办《关于公布我省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的通知》(鄂职改办〔2021〕47号)明确评审范围人员报名。
二、测试内容和方式
测试内容:评审对象所从事安全工程专业工作应具备的实际能力和水平等。
测试方式:笔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采用网上填报资料和网上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1日8:30—10月8日17:00。到截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注册及报名的人员无法后期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进行资料填报。
(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
2023年9月12日9:00—10月9日17:00
(三)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关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http://yjt.hubei.gov.cn/fbjd/tzgg/)。
四、报名程序及有关要求
统一登录湖北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基本流程为“个人注册--信息填报--报名确认--情况登记下载--相关材料和情况登记表上传--网上资格审核--下载准考证--报名完成,按照上述要求完成报名程序后,方可参加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1.注册并填报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访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点击首页“湖北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选择“申报系统入口”,注册并填报信息。
2.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上传照片前须先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进行照片处理,上传本人近半年来免冠一寸正面证件照片,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
3.完成注册报名后,打印《湖北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主管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盖章),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登记表电子扫描件及其他材料至网上系统审核。
(二)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上传经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湖北省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情况登记表》图片;
2.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图片;
3.上传本人任现职资格证书原件图片;
4.上传1篇本人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原件图片(A4纸,复印封面、目录、内容、封底),外文论文需提供中文对照版;
5.上传本人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图片(A4纸),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报考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2021、2022年度本人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工作业绩及年度评价等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材料原件图片。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如要进行信息修改,在上传资料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个人信息;已“提交”报名信息的,考生需点击“请求撤回”,退回后方可修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需要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审核后不可撤回信息。
2.本次水平能力测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申报人员,不得参加本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3.实行网上报名审核,不需要另行报送纸质下料,请申报人员通过报名系统如实填报,上传材料须经用人单位、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盖章以确保真实性。
4.上传材料确保盖章且清晰完整,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核,申报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五、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http://yjt.hubei.gov.cn/fbjd/tzgg/)。考生于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进入考场。
六、测试结果及使用
1.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本次水平能力测试结果报省职改办审批备案。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可在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查询,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起算,有效期三年。
2.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
3.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级别必须与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级别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七、测试相关要求
1.参加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通知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初审时,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合格后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合格成绩。
3.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受到警告、记过及党纪处分(诫勉、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在接受立案审查和停职审查期间,或年度考核(年度评价)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不予受理报名。
八、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省应急管理厅8楼815室。
电话:027-87811410、87815817